加入日期: | 2009.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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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0.30 |
招標業主: | 漢壽縣龍泉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常德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漢壽縣 |
內 容: | 本工程第二標段長16.447公里。 |
常德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漢壽縣龍泉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漢壽縣污水處理廠截污管網建設工程第二標段施工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擇優選擇監理單位,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前來報名。
1.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1本工程第二標段長16.447公里。
1.2資金來源:銀行貸款與自籌。
1.3招標范圍:本次施工監理負責漢壽縣污水處理廠截污管網建設工程第二標段全線各施工合同段的監理。招標范圍為涵管鋪設、土石方開挖回填及檢查井砌筑等, 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三個階段的監理服務工作。
1.4質量等級要求:應達到現行相關的國家施工驗收技術規范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1.5監理服務期:本項目計劃施工工期共24月;監理服務期為37個月,其中包括施工準備階段1個月,施工階段暫定24個月(以交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間為準);缺陷責任期12個月。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經年檢合格的工商營業執照;
2.2具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證書;
2.3近三年內有1個或1個以上類似工程施工監理經歷;
2.4總監理工程師應為本單位在職職工且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及高級技術職稱證書,近三年內有1個或1個以上類似工程監理經驗。
2.5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為本單位在職職工且應具有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含中級)職稱。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7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時對本項目提出投標申請。
2.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 投標報名
3.1投標人報名時,須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持法人代表證(原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承擔本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攜帶其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并提供一個以上(含一個)類似監理工程的中標通知書(原件)或合同(原件)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出具的業績證明(原件)、提供總監理工程師社保證明(近六個月的社保交費證明)原件(超過60歲的返聘總監理工程師提供聘用合同)。上述所有原件各復印一套并加蓋單位公章。
3.2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09年10月26日至2009年10月30日,截止時間2009年10月30日17:00時(北京時間),逾期不予辦理。
3.3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地 點: 漢壽縣城關鎮小南門55號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常德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招標 人:漢壽縣龍泉城市排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