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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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0.22 |
招標業主: | 茂縣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
地 區: | 茂縣 |
內 容: | 工程規模及內容:別立水渠全長7569.9米,典型斷面為30X40厘米~~70X70厘米;小寨子溝全長2968.4米,典型斷面為40X60厘米;渠身全部采用M7.5漿砌塊石砌筑,厚20厘米,過流面采用10厘米C15混凝土防滲。 |
編 號: 176056 所屬地區: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項目全稱: 茂縣南新鎮別立灌區災后恢復重建項目 所屬行業: 水利水電
招標類別: 施工 報名時間: 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茂縣南新鎮別立灌區災后恢復重建項目 已由 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茂發改[2009]18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茂縣水利局 ,建設資金來自國家災后重建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茂縣水利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茂發改[2009]186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茂縣南新鎮別立村
(2)工程規模及內容:別立水渠全長7569.9米,典型斷面為30X40厘米~~70X70厘米;小寨子溝全長2968.4米,典型斷面為40X60厘米;渠身全部采用M7.5漿砌塊石砌筑,厚20厘米,過流面采用10厘米C15混凝土防滲。
(3)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4)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5) 標段劃分:施工一個標段;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7) 購買招標文件證件查驗:單位介紹信收原件,招標公告4.1款規定的其他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除身份證外其他證件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章,加蓋的投標單位章應是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并應是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8)購買招標文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查驗。提交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章,加蓋的投標單位章應是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并應是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2006 -2008年以來已完成2個及以上 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 個標段。標段總數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2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時至/時,下午/時至/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09年10月16日 至2009年10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招標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 元。 招標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證件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09年11月05日 10點00分 ,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茂縣水利局
地 址: 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聯 系 人***
電 話: 0837-6332612 13909045151
傳 真: 0837-6332611
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映秀支行
賬 號: 22-60070104000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