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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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03 |
招標業主: | 象山縣大目灣新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浙江國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象山縣 |
內 容: | 路基處理1035米,含10m+16m+10m跨徑橋梁1座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象山大目灣新城天安路道路工程已由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象發改投復[2009]24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象山縣大目灣新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及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地點:象山縣大目灣新城
工程造價:約1600萬元
工期要求:240日歷天
工程規模:路基處理1035米,含10m+16m+10m跨徑橋梁1座
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的路基處理、橋梁工程
質量要求: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同時具備①塑料排水板施工業績②單跨跨徑16米及以上橋梁施工業績,以上業績為自2004年1月1日后承接的業績。項目負責人***
3.2本次投標要求專職安全員 1 名。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注冊地不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企業,需經象山縣建設局通過備案登記。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均須經“寧波市建筑行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項目負責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另行通知,購買時持投標保證金收執證明,在浙江國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象山辦事處(南街124號4樓)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保證金:叁拾萬元(憑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繳納收據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應當采用電匯、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全國或華三省一市)的方式匯入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帳號:農行象山新豐支行39-703001040012500,電匯匯款人(本票、匯票的申請人)均應與投標人一致,非本縣企業的投標保證金必須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匯出。
5、投標申請受理:
5.1時間: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3日17:00時止(休息日除外)。
5.2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報名窗口)。
5.3投標人投標申請須提供如下資料:
⑴ 報名表并加蓋紅章,并攜帶企業IC卡和項目負責人***
⑵ 經年檢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類似工程業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類似工程業績證明須提供類似工程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⑶經年檢合格的項目負責人***
⑷注冊不在本縣行政轄區范圍內須提供象山縣備案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項目負責人***
⑹技術負責人***
⑺企業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⑻非本縣企業需提供企業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⑼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點的投標申請資料,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6.2地點為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開標大廳)。
6.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公告發布
7.1發布時間: 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3日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象山縣大目灣新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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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招標代理人:浙江國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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