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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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07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總建筑面積約17569.98平方米 |
根據荔發改函[2008]19號文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現對荔灣區會議中心及配套停車場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進行施工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荔灣區會議中心及配套停車場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人: 梁工 聯系電話***
項目建設管理單位[i]: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向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聯系人: 吳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芳村大道西2號
四、項目概況: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
1、總建筑面積約17569.98平方米,共三層,單跨最大跨度25米,其中包括地下室兩層,基坑局部最深為12.3米。
2、招標內容:本次招標包括但不限于地基與基礎工程、基坑支護、土方工程、主體結構、建筑電氣、建筑給水、排水、排污工程、通風、電梯采購與安裝、智能化采購與安裝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屋面及市政配套道路的施工。施工總承包管理配合:指除上述所列工作外,所有為完成本項目而實施的實體工程總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務。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3、本次招標只設一個標段。
五、預計發包金額約9500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ii]: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9 月 4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9 月 7 日
報名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 2:00 ——-- 4: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iii]: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一 級或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6、投標人自2007年9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選擇性條款。本地招標項目應以廣州市業績為準,非本地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自定)
注:1、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合體投標:[iv]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9、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v]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擇優選取前 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投標人業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擇優(如有)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一)進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 135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采用擇優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的,擇優所用資料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標明為“擇優資料”,投標申請人如不提交這部分資料,不被認定為資審不合格,但將影響投標申請人的擇優結果。
十五、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 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署名投訴。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等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5-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建設單位: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代建單位: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