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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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04 |
招標代理: | 銅山縣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銅山縣 |
內 容: | 信號燈系統和電子警察系統 |
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采購計劃和采購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本中心對銅山縣信號燈系統和電子警察系統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報名。
項目名稱:信號燈系統和電子警察系統
供應商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注冊資金在5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所投產品須具有軟件著作權證書或鑒定證書(原件);
4、須具有信號燈具產品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報告(原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9月3日下午5:00
報名及預審資料提交時間: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開標日期:2009年9月4日下午2:00
談判組織單位:銅山縣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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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