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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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29 |
招標業主: | 廈門海滄公用事業發展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廈門市 |
內 容: | 新陽街道新昌路東側、陽明路北側、總用地面積28858M2 |
招標人決定將本次公告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代理通過公開隨機抽取方式確定招標代理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招標人名稱: 廈門海滄公用事業發展有限公司
2、招標人地址:***
3、招標項目名稱: 新陽工業區倉儲用房(臨時性)項目
4、招標項目地點: 新陽街道新昌路東側、陽明路北側、總用地面積28858M2 ;
5、招標項目性質、規模、數量:性質、用途: 項目為臨時性建筑,主要搭建倉儲用房及建設室外配套道路、綠化等,總建筑面積15627.84M2,屬于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投資估算約2231萬元 ;
6、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施工招標代理(含編制工程量清單、預算價、控制價等),代理內容今后在代理合同內確定;
7、招標代理工作實施時間:自招標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至中標通知書發出且內業資料移交招標人為止 ;
8、報名條件:具備 乙級 工程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資格 (在其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造價咨詢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且未被停止執業資格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及造價咨詢機構,非本市注冊的招標代理機構還須符合廈海財[2008]61號文規定。
9、有意承接本次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可直接向招標人報名。報名時須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和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原件或營業執照和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其它有效證明(非本市注冊的招標代理機構還須提交入廈備案登記證明)。代理收費標準按海滄財政相關制度執行,具體詳見廈海財[2007]23號文及廈海財[2008]31號文,招標代理費包含場地使用費、公證費及專家費等的相關費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后支付代理費至合同價90%;余款待工程完工后支付 ;
10、公示時間: 2009 年7 月25日至2009年7月29日;報名時間: 2009 年7 月29日 15:00 時至 16:00 時,地點:廈門海滄行政中心附樓一樓服務大廳招標采購中心服務窗口 ;隨機抽取時間定于報名結束后同時( 2009 年7月29日16:00 時 )隨即進行,隨機抽取地點: 廈門海滄行政中心附樓四樓2402。
11、被確定為本工程項目招標代理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在簽訂招標代理委托合同(協議)時交納招標招標代理保證金 0 萬元。
12、附廈海財[2008]61號文、廈海建[2008]112號文。
聯系人: 趙先生 電話: 6052913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