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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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08 |
招標業主: |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彭澤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 |
地 區: | 江西省 |
內 容: | AP1 5305 彭澤縣黃花鎮AP1項目經理部黑站 AP2 5036 湖口縣大壟鄉AP2項目經理部黑站 |
江西省彭澤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一期工程彭澤至湖口段由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贛發改交運字[2008]957號文核準建設,二期工程贛皖界至彭澤段已由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贛發改交運字[2009]557號文核準建設,并已列入江西省基本建設計劃。項目招標人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彭澤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決定對本項目使用的重交石油瀝青和改性瀝青加工以詢價談判方式進行瀝青供應商和改性瀝青加工企業,公告如下:
一、 彭湖高速公路位于江西省北部,長江南岸、九江市的湖口縣和彭澤縣境內,是江西省北部與安徽省聯絡的重要高速公路,介于國家高速公路濟南至廣州和杭州至瑞麗公路之間。一期工程長51.83公里,二期工程長12公里,全線按全封閉、全立交、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新建。本項目重交石油瀝青采購劃分為2個合同段,其中AS1合同段進口AH-70重交石油瀝青約13780噸;AS2合同段進口AH-70重交石油瀝青約16989噸。AS3合同段改性瀝青加工16989噸。
彭湖高速公路項目重交瀝青采購合同段劃分表
合同段 瀝青種類 包裝種類 供應路面標段 瀝青用量(T) 交貨地點(暫定地點)
AS1 進口瀝青AH-70 散裝 A0 2081 彭澤縣浪溪鎮A0項目經理部黑站
AP1 5305 彭澤縣黃花鎮AP1項目經理部黑站
AP2 5036 湖口縣大壟鄉AP2項目經理部黑站
- 1358 九江地區乳化瀝青加工廠(透層、粘層用基質瀝青)
合計 1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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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 進口瀝青AH-70 散裝 A0 2686 九江地區改性瀝青加工廠
AP1 7752
AP2 6551
合計 16989 -----
AS3 改性瀝青加工 散裝 加工數量:16989噸 改性瀝青加工場地由改性瀝青加工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九江地區就近設置,基質瀝青由瀝青供應商送貨至加工現場,改性瀝青由加工單位運送至各路面經理部黑站。
二、預計瀝青材料供貨時間和改性瀝青加工時間:
AS1合同段進口AH-70重交石油瀝青: 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其中,AP1、AP2合同段供貨期為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A0合同段為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
AS2合同段進口AH-70重交石油瀝青: 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其中,AP1、AP2合同段供貨期為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A0合同段為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
AS3合同段改性瀝青: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其中,AP1、AP2合同段供貨期為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A0合同段為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
三、對投標人的要求
1. 進口AH-70重交石油瀝青代理商的要求
①應具有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單位。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進口瀝青代理商(代理商還應具有生產廠家合法授權長期代理),或是擁有國外瀝青生產廠家代理資質的中國代理商,均可參與投標;
②同一代理商不同品牌的瀝青可以分別投兩個合同段,但只能中一個合同段; 同一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瀝青只能投一個標;同一品牌的瀝青允許不同的代理商參與投標;
③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時申請;
④應自有或租賃瀝青儲罐不小于20000噸(到本項目工地平均距離不超過500公里);
⑤近三年在高速公路上的供應瀝青每年不少于3萬噸,散裝瀝青運輸能力不少于150T;
⑥注冊資本不少于2000萬元。
2.改性瀝青加工企業的要求
①應具有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資格;
②改性瀝青加工設備且日最大產量達到500噸及以上,改性瀝青儲罐不小于800噸、基質瀝青儲罐不小于1000噸;
③近三年在高速公路上的供應改性瀝青每年不少于2萬噸;
④散裝改性瀝青運輸能力不少于100噸;
⑤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
四、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申請人,請于2009年7月6日~2009年7月8日北京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單位介紹信、法人代表證書(或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購買者本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副本)、以及生產許可證書原件(副本)和相關業績證明材料(瀝青供應合同和改性瀝青加工供應合同),到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彭澤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二樓會議(地址:***
報名時提交一份加蓋法人單位公章的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和一份加蓋法人單位公章的《瀝青供應商信息登記表》或《改性瀝青加工企業信息登記表》(投標人信息登記表從江西彭湖高速公路網招標公告中登記并下載)。
五、招標人將于2009年7月9日~20日對提出申請的投標人進行實地考核,并根據對申請人考核情況(瀝青供應商考核瀝青品牌、原產地、進口瀝青生產廠家的授權、申請人瀝青儲罐貯存量、瀝青庫的設置地點、瀝青庫至本項目工地平均距離、散裝瀝青的運輸能力、申請人的資質、業績信譽、財務能力;改性瀝青加工供應商考核改性瀝青加工能力、瀝青貯存能力、加工場地的設置地點、加工場地至本項目工地的平均距離、散裝瀝青的運輸能力、申請人的資質、業績信譽、財務能力)和投標申請人提交的報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招標人將于2009年7月21日~23日江西彭湖高速公路上公示通過審查的投標申請人名單,并對通過審查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詢價邀請書。對未通過審查的投標申請人,招標人不做任何解釋。
六、招標人的辦公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彭澤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芙蓉農場
郵 編:332702
聯系人***
電 話:0792-5750495
傳 真:0792-575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