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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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24 |
招標業主: | 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彭山縣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工本費15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彭山縣新建廉租住房建設二期工程已由眉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眉市發改投資[2008]381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 , 建設資金來自 彭山縣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審批部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眉市發改法規函[2009]1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根據《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暫行辦法》(眉府發[2008]20號)和《眉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實施意見》(眉府發[2008]21號)文件精神,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階段,行使業主招標職責。
1.3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標方式。
2. 項目概-US >2.1建設地點:彭山縣鳳鳴鎮下岷江路。
2.2 建設規模:新建廉租房216套,總建筑面積10748平方米,單套面積49.7平方米,建筑結構為磚混結構;配套建設道路、供排水、供電、綠化、土石方工程等基礎設施。
2.3 總投資:約1000萬元(人民幣)。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所示范圍(工程量清單與施工圖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監理:本項目施工全過程監理。
2.5 計劃工期: 10個月 。
2.6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達到合格,并滿足設計要求。
2.7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8 資金來源:彭山縣財政資金。
2.9 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為一個標段,監理為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施工: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近三年(2006-2008年)完成的2個及以上房屋建筑類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監理: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資質,具備近三年(2006-2008年)完成的2個及以上 類似工程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 7 月 3 日至 2009 年 7 月 9 日憑密匙登錄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并按網上提示在網上銀行繳納工本費后下載招標文件、清單及圖紙。參與電子招標的投標申請人在投標過程中遇到操作問題請咨詢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電話***
4.2 招標文件每套工本費15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標項目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 年 7 月 24 日 09 時 30 分,投標人必須憑密匙登錄網站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網上提示上傳投標文件的所有組成內容。并同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紙質投標文件和電子文檔至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2逾期上傳的或者未上傳指定網址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紙質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項目業主(招標人):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
招標組織單位: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眉山市眉州大道市國土局二樓
郵 編: 620020
聯 系 人***
電 話: 0833—8186510
傳 真: 0833—818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