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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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29 |
地 區: | 重慶市 |
內 容: | 總體城市設計 |
第一條 重慶市黔江區是重慶市渝東南區域性中心城市,2009年3月24日重慶市政府批復了《重慶市黔江區城鄉總體規劃(2009-2030)》,為有效落實新《城鄉總規》內容,科學指導黔江老城的舊城改造工作和指導黔江區正陽、舟白組團的新城建設,特舉辦黔江總體城市設計及重點地區詳細城市設計方案征集活動。
第二條 本次城市設計方案征集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城市風貌構想。結合黔江總體規劃對總體城市空間布局進行分析并對總體城市風貌提出構想。統籌考慮城市規劃區范圍,重點范圍內規劃城市建設用地31.5km2范圍。
第二部分,重點地區詳細城市設計。在總體城市設計方案的基礎上,按照征集文書要求,對重點地區進行詳細城市設計,為該區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維護及建設實施提供依據。重點地區范圍由參加征集活動的設計單位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在城市中心地區、濱水地區等區域進行選擇劃定,其數量不少于3個,總面積不少于5km2。
第三條 方案征集方式:擬向國際國內征集5家設計單位參與方案設計,選定中選方案進行深化完善工作。
第四條 本次征集活動主辦單位:重慶市規劃局。
本次征集活動承辦單位: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局。
第五條 本次方案征集的時間安排及程序如下:
(一) 2009年6月22日發出公告。
(二) 在公告發布后,有意向參加此項城市設計的設計單位于2009年6月29日17:00之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將回復函(按本文附件格式)及下述資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具體聯系方式***
1、設計單位簡介;
2、設計資質證書及營業執照的掃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
4、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掃描件;
5、項目負責人***
6、項目組成成員名單和專業配備一覽表(詳見附件);
7、設計單位相關設計項目(以同類項目為主)等資料。
(三) 2009年7月3日前由承辦單位通過初選正式確定五家設計單位,報主辦單位確認后,以傳真方式發出正式邀請函。
(四) 2009年7月8日,承辦單位組織《黔江總體城市設計及重點地區詳細城市設計》方案征集發布會,組織邀請的五家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踏勘和問題答疑。
(五) 2009年7月10日到9月9日為設計單位的城市設計時間。
(六) 承辦單位將于7月下旬至8月下旬安排時間對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中期檢查。
(七) 2009年9月9日17:30時前,參加方案征集的設計單位應派專人將方案征集成果送達承辦單位,并當場核實成果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本次設計內容要求的成果,將直接取消其方案征集評選會參加資格。
(八) 2009年9月10日8:30由承辦單位舉行方案征集評選會,進行專家評選,并在會議現場宣布評選順序。評選會專家由主辦單位會同承辦單位確定。
(九) 評審委員會有權認定本次方案征集中選方案空缺。
第六條 本次城市設計方案征集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主辦和承辦單位將不對評比結果進行解釋。參與方案征集的各家設計單位對主辦和承辦單位的組織活動有異議的,可以提出詢問。
第七條 凡參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設計單位均被視為承認本文書的所有條款,并按本文書規定條款完成設計方案。
第二章 城市設計要求
第八條 城市設計必須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符合本征集文書的規定。城市設計應符合《重慶市黔江區城鄉總體規劃(2009-2030)》,可根據總體規劃實施情況作出評價,并在此基礎進行深化完善。
第九條 黔江是大山中的城市,有山有水,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城市總體風貌應能突出民族風情,構筑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水園林城市。城市設計應考慮當地地理、文化及氣候特點對城市與景觀空間的影響。
第三章 重點內容
第十條 總體城市設計應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一) 城市設計的目標、基本原則和總體思路;
(二) 結合規劃區山水關系,研究和塑造城市風貌特色,確定城市空間景觀結構框架;
(三) 土地開發強度、建筑高度分區等主要控制指標,城市色彩、夜景、建筑風格、城市重要地標等建筑景觀方面的整體設計構思;
(四) 城市開敞空間、公共活動空間、綠地系統的合理組織和規劃設計;
(五) 城市綜合交通系統及設施布局;
(六) 挖掘歷史文脈,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七) 劃定城市設計特定意圖區,明確其景觀特征和控制要點,為詳細城市設計的開展提供技術依據;
(八) 提出城市設計實施的時序安排、實施的策略和措施;
(九) 其他設計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景觀改造的內容。
第十一條 重點地區城市詳細城市設計應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一) 協調區域內土地使用與自然環境的關系,在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的功能以及總體城市設計確定的景觀結構框架的基礎上,塑造片區空間特色以及建筑形象的整體性和可識別性;
(二) 用地功能布局與建筑容量研究;
(三) 提出空間系統組織、功能布局、形態設計、景觀組織、尺度控制、界面處理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導要求;
(四) 建筑風格與建筑環境設計,對建筑群體組合的形態、建筑造型、位置、尺度、體量、高度等提出控制與引導要求;
(五) 公共開敞空間設計以及城市公共環境設計;
(六) 提出車行交通、步行交通和交通設施的規劃方案,協調道路交通設施與建筑群體、公共空間的關系;
(七) 制定片區重要節點的城市設計初步方案及實施的時序安排。
第四章 成果要求
第十二條 本次方案征集成果包括技術文件和電子匯報文件兩個部分。本次方案征集的基礎資料匯編(地形圖、地形分析圖、地質災害分析圖、現狀土地利用圖、城市總體規劃相關內容以及現狀實景照片等)由承辦單位負責提供,不納入設計單位規劃設計成果。本次方案征集成果參照《重慶市城市設計編制技術導則(試行)》相關要求提供?;緝热萑缦拢?/p>
(一) 技術文件部分要求如下:
1、總體城市設計
(1)圖紙
1) 區位分析圖;
2) 總體城市設計平面圖;
3) 城市總體空間形態規劃設計分析圖,比例、數量自定;
4) 城市公共空間系統圖;
5) 建筑高度、容量控制分區圖,比例、數量自定;
6) 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圖;
7) 城市風貌分區及特色意圖區規劃圖;
8) 規劃設計單位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圖文,比例、數量、表現手法不限。
(2)設計說明
1) 規劃理念;
2) 總體構思和規劃設計;
3) 規劃區域的經濟技術指標、開發時序與建設步驟建議;
4) 規劃設計單位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說明。
2、詳細城市設計
(1)圖紙
1) 分析圖;
2) 總平面圖;
3) 街景立面圖;
4) 重要節點總平面、重要景觀建筑的平面、立面及表現圖;
5) 鳥瞰圖;
6) 城市街道的斷面設計、重要道路交叉口的交通組織方式;
7) 城市小品的布局及形式。
8) 規劃設計單位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圖文,比例、數量、表現手法不限。
(2)設計說明
1) 設計背景分析;
2) 設計構思及分析;
3) 總平面布局及總體風貌;
4) 景觀要素的總結與提煉;
5) 建設開發時序與模式;
6) 經濟分析及技術指標;
7) 規劃設計單位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說明。
(二) 電子匯報文件部分要求如下:
1、匯報文件應重點說明規劃設計方案構思。
2、匯報文件為自動播放格式(一份),匯報文件應簡明扼要,配有解說配音,匯報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三) 技術文件及電子匯報文件中均不得出現任何提示設計單位名稱和人員的內容,否則視為無效
第十三條 各參加設計單位提交的成果必須符合本文本有關規定,充分表達城市設計的內容。所有設計成果的計量單位均應采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設計成果的文字說明均采用中文版本(也可以中英文對照,若中英文內容不符時,以中文為準)。
第十四條 其他相關要求:
(一) 文本一式10份。文本包括設計說明書和全套縮圖,制作成A3幅面(297×420mm);
(二) 總體城市設計平面圖及詳細城市設計總平面圖,制作成A0幅面展板;
(三) 所有設計成果的電子文件光盤2份。文字文件為DOC格式,圖形文件為dwg格式,效果圖為jpeg格式;
(四) 電子匯報文件光盤2份,采用mpg或avi格式,作為提交評審的演示材料;
(五) 各設計單位也可根據自身表達需要增添圖紙、說明內容。
第五章 報送設計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 方案征集成果完成后,各參加單位必須于北京時間2009年9月9日17:30前,將設計成果送達承辦單位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局。為保證本次方案征集評審工作按時進行,參加設計單位屆時應派專人到重慶市黔江區送交設計文件。
第六章 參加單位有關要求
第十六條 本次方案征集主辦和承辦單位制作的設計文本或任務書及相關資料均以中文撰寫,相關會議也以中文為會議語言。參加的設計單位在此前所收到的邀請函、通知等文件內容與本文書不一致時,以本文書為準。如對本文書有疑問,可在承辦單位組織的答疑會上提出或會后5天內致函(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七條 參與單位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 國內設計單位應具有城市規劃編制或建筑設計甲級資質,境外設計機構需具有參與國內類似大型設計項目的經驗。
(二) 項目編制組中應有高水平規劃師3人,建筑師1-2人。
(三) 編制過3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規劃和具有山地城市設計經驗的設計單位優先。
第十八條 獲得正式邀請函參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設計單位,在領取本方案征集任務書時,應提交單位法人簽字同意參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動的有效文件,并各自向承辦單位交納2萬元保證金。
第十九條 獲邀參加方案征集的設計單位,在2009年7月10日至9月9日期間到黔江現場踏勘時間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第七章 方案評定及費用支付
第二十條 經方案征集評選會評定并排序,方案中選的單位由主辦方支付費用20萬元,并由承辦方退還保證金;其他單位由主辦方支付費用各8萬元,并由承辦方退還保證金。
如評審委員會認定中選方案空缺,則各參加方案征集的設計單位只獲得酬金人民幣8萬元,并由承辦方退還保證金。
超出本文書規定時間不提交方案或提交成果達不到要求的設計單位,經方案征集評選會評審確認,將取消參與資格,不予付費,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一條 項目后續深化工作為吸納各征集方案優點,完善總體城市設計。同時完善重點地區及近期建設地區詳細城市設計成果,補充完善其他地區詳細城市設計內容,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維護及建設實施提供依據,并指導規劃建設用地范圍的模型制作。
第二十二條 項目后續深化編制費用,根據項目深化程度及規劃范圍情況控制在80萬—120萬元之間。獲得第一名的單位對項目后續深化具有優先權。后續項目深化設計事宜,由主辦方先與獲得第一名的單位洽談,若洽談不成與獲得第二名的單位洽談,依次類推。中選單位的項目負責人***
第二十三條 本次方案征集成果參照《重慶市城市設計編制技術導則(試行)》相關要求進行核定。參加設計單位報送的設計成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被視為無效:
(一) 提交的成果中出現標明本機構身份的各種標志;
(二) 提交的設計成果不符合本文本規定的成果內容和格式;
(三) 逾期送達;
(四) 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
(五) 將設計任務轉包其它單位;
(六) 未經方案征集主辦和承辦單位同意與其它單位合作。
視為無效的成果將不提交評審,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四條 付款方式:電匯或轉賬。方案征集主辦單位在收到各參加設計單位的正式發票后30天內支付設計費。各參加設計單位所獲酬金的稅金自理。本次方案征集主辦單位均以人民幣支付境內外參加單位的酬金。
第二十五條 所有參加單位的設計方案在評審后不退還。參加本次方案征集的作品使用權歸方案征集主辦和承辦單位所有。主辦和承辦單位有權毫無保留地自由利用設計單位提供的成果,在征集活動后可以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它形式介紹、展示或評介征集的方案。
第二十六條 主辦和承辦單位提供的所有資料(文字、圖紙、電子數據)均受版權保護。未得授權,任何人不得將內容復制、改編、分發、發布、外借、轉讓,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重慶市規劃局對本征集文書擁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有關方案征集的爭議,適用中國法律,受中國法律管轄,訴訟、仲裁地為中國。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郵 編:409000
E-mail:qianjiangguihua@163.com
附件:回復函格式
附件(回復函格式):
(單位)關于參加《重慶市黔江區總體城市設計》的復函
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局:
經我公司/單位認真考慮,愿意參加重慶市規劃局舉辦的《黔江總體城市設計及重點地區詳細城市設計》方案征集項目,接受征集文書提出的各項要求,保證遵從各條事項。無異議。
項目組成員如下:
序號
姓名
職責或專業
職務職稱
學歷
畢業院校
主要業績
1
(名稱、規模、設計時間)
2
……
我公司相關的城市設計業績有:
1、 (僅列名稱、規模、設計時間)
2、
……
特此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