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2 |
---|---|
截止日期: | 2009.06.26 |
招標業主: | 龍門縣交通警察大隊 |
招標代理: | 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地 區: | 龍門縣 |
內 容: | 龍門縣道路交通設施八個路口(財政局路口、交警大隊路口、龍朝路口、塔牌水泥廠路口、塔新路口、易發路口、永漢路口、迎賓大道交叉路口)信號燈、指路牌、指示牌,視頻電子警察,縣城15個路口黃閃燈,交通警察大隊監控指揮中心,9個治安視頻監控工程。以上項目投資約900萬元。 |
經核準,龍門縣交通警察大隊作為招標人,現就龍門縣交通指揮信號燈工程項目采用BT方式進行投資建設,公開招標選擇項目投資人的事宜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龍門縣交通指揮信號燈工程
1.2 招標人:龍門縣交通警察大隊
聯系人:賴先生 聯系電話***
1.3 招標代理人: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0752-2869068 傳真:***
地址:***
1.4 項目地點:惠州市龍門縣
1.5 項目概述:龍門縣道路交通設施八個路口(財政局路口、交警大隊路口、龍朝路口、塔牌水泥廠路口、塔新路口、易發路口、永漢路口、迎賓大道交叉路口)信號燈、指路牌、指示牌,視頻電子警察,縣城15個路口黃閃燈,交通警察大隊監控指揮中心,9個治安視頻監控工程。以上項目投資約900萬元。
2. 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建設投資人,由中標投資人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籌措、建設實施,并在本項目投資建設移交與回購合同規定的建設期滿后,將合格項目及其全部設施移交給招標人。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投標人要求:
4.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并取得合法工商營業執照,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4.2 投標人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100萬元);
4.3 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必須提供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銀行存款證明。
4.4 報價人在參加本項招標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記錄。
4.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5.1報名時間:2009年6月26日(北京時間)9:00-11:30,14:30-16:00;
5.2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時間前持本公告5.3條規定的資料到龍門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龍門縣龍城鎮新興路12號)報名;
5.3 報名所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原件備查);
(2)投標企業2008年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原件備查);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辦理,須同時提供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為復印件);
(4)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5)能充分證明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證明文件(按公告第4條的要求);
(6)以上報名資料“一正?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5.4招標文件的獲?。赫袠巳藢⒂?009年6月26日(北京時間)9:00-11:30,14:30-16:00向所有通過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發售《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