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PSGZ10921012D10B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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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20 |
截止日期: | 2009.07.07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蘿崗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采購文件的服務商的報價。 6.4. |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蘿崗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采購人”)委托,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田野調查外包服務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采購詳情請參見采購文件。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服務商參加談判提交密封報價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 本項目公告及采購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名稱:廣州市蘿崗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田野調查外包服務
3. 項目編號:PSGZ10921012D10B23
4. 項目名稱、工作范圍、數量及服務時間:
包組號 項目名稱 工作范圍 數量 服務時間
包組一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田野調查外包服務 蘿崗區范圍(包括五街一鎮)內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工業遺產和其他等七大類文物內容 一項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0日止
5.1 項目各項規定及執行要求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中的“用戶需求書”。
5.2 服務商須對本項目的全部服務進行整體報價,任何只對項目內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報價都被視為無效報價。
5. 合格服務商應當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5.1 具備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相關經營范圍且注冊資金不少于90萬元 (事業單位不用);
5.2 具有1年以上文物相關工作經驗,以及較強的文物測繪技術;
5.3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及服務、專業技術能力和供應保障能力;
5.5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6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8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轉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采購文件售價:
6.1.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2009年6月20日-2009年7月6日 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辦理。
6.2. 獲取采購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6.3. 獲取采購文件方式:(服務商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采購文件)
6.3.1. 有效且經年審營業執照副本;
6.3.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如果服務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6.3.3. 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
服務商購買采購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采購文件的服務商的報價。
6.4. 采購文件售價:采購文件每份人民幣15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7. 報價截止及談判時間及地點:
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09年7月7日14:00~14:30
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 2009年7月7日14:30
談判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屆時請服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務必出席開標會。若已購買采購文件而決定不參加本項目報價的服務商,應在開標前3日以書面形式(書面材料、信函、傳真加蓋服務商公章)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8.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蘿崗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聯系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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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xiaoxuechen@chinaps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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