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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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16 |
招標業主: | 增城市新塘工業加工區開發總公司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增城市 |
內 容: | 汽車產業基地北區新耀北路、創立路市政道路和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
根據批準,廣州東部(增城)汽車產業基地北區新耀北路、創立路市政道路和交通安全設施工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第一次公開招標報名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第一次公開招標時已報名的投標申請人無需再次報名,本次招標公告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設單位:增城市新塘工業加工區開發總公司
聯系人:鄭先生 聯系電話***
二、項目名稱:廣州東部(增城)汽車產業基地北區新耀北路、創立路市政道路和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建設地點:廣州東部(增城)汽車產業基地
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廣州東部(增城)汽車產業基地北區新耀北路、創立路市政道路和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收尾階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實物移交、工程結算等)及工程質量保修階段的質量控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監理工作。工程范圍包括道路工程(含軟基處理)、排水工程、交通標志標線工程、管線預埋工程、綠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投資額約5660萬元。
三、資金來源:自籌。
四、報名時間:2009年6月16日
上午9:30-11:30時、下午2:30-5:00時
報名地點: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 系 人:陸先生 聯系電話***
傳 真:020-82627566
五、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或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4、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5、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投標報名截至時間 2009 年6月16日前三年內投標人沒有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已書面認定的行賄記錄;
10、投標人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工作;
11、投標人與承擔本項目招標代理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六、資格預審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七、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附表一);
八、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3、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4、招標人對資格預審結果不作任何解釋。
5、投標人通過資格預審被確定為正式投標人后,必須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將上報廣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6、本項目監理酬金按《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文)計取。
建 設 單 位:增城市新塘工業加工區開發總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