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22 |
---|---|
招標業主: | 深圳市公路局直屬分局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 |
地 區: | 深圳市 |
內 容: | 計劃總投資:4700.0000萬元 本次發包監理費:75.044700萬元 |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其它工程
項 目 編 號:44038320090053
項 目 名 稱:深圳市鹽三線公路交通安全改善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8320090053001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市鹽三線公路交通安全改善工程(監理)
工 程 地 址:***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
經辦人:盧利安 辦公電話:28167872, 移動電話:***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公路局直屬分局
經 辦 人:張東偉 辦公電話:83709054,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4700.0000萬元 本次發包監理費:75.0447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公路工程;
計劃開竣工日期:2009年5月30日 至 2009年11月20日
發布招標公告暨投標報名時間:2009年??定標方法:抽簽定標法
資格審查方式:現場報名。
投標報名條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企業最低資質要求:(無)(項目經理--有);
擬派項目項目總監必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的同類工程經驗要求:無。
其他報名條件要求:1、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最低企業資質要求: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2、擬派項目總監必須具備交通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
3、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工商行政部門年審合格的企業;
4、未被國家﹑交通部﹑建設部、廣東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標資格。今年以來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將不被接受。
報名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核驗;
2、企業監理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企業監理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核驗;
3、項目總監監理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項目總監監理資格證書原件核驗;
4、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授權書(原件)。
另:
1、今年以來,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施工企業(或監理企業)、項目經理(建造師)(或監理工程師)在暫停承接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工程期間,不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