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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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和市政局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花地河東岸規劃路南段工程設計全長約2.057公里,道路標準紅線寬度20米,按城市Ⅱ級次干道標準設計,設計項目包括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綠化、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道路設計部分屬大型設計項目,工程測量部分屬中型市政線路測量項目 。 |
1.1 招標目的
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 花地河東岸規劃路南段 。
1.2.2 工程位置: 廣州市荔灣區 。
1.2.3 工程范圍: 花地河東岸規劃路南段工程設計全長約2.057公里,道路標準紅線寬度20米,按城市Ⅱ級次干道標準設計,設計項目包括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綠化、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道路設計部分屬大型設計項目,工程測量部分屬中型市政線路測量項目 。
1.2.4 規劃用地文件: 穗國土建用字[2007]171 號 。
1.2.5 項目批準文件: 廣州市建委穗建計函[2008]2292號 。
1.2.6 資金來源: 城建資金 。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4330 萬元;
1.2.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按國家有關規范要求 。
1.2.9 合同范圍:工程勘察、工程測量、方案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現場指導與監督。
[注釋] 合同范圍可刪除不需要的內容。
1.2.10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09 年 10 月,竣工日期為 2010 年 3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 。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行業(道路)設計乙級及以上、工程勘察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 ;本工程接受聯合體申請人。
[注釋] 從下列資質證書中選一項。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也可以中標后分包給符合資質的單位:
(a)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或建筑專業或建筑裝飾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b) 市政公用行業(道路、橋隧、給水、排水工程)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c) 綜合類或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d)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或輕型鋼結構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e)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或建筑幕墻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f)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或消防設施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g) 市政公用行業(綠化工程)或綠化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須由副職或以上領導擔任本項目總負責人***
1.4.6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7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必須由項目負責人***
1.5.1.1項目負責人***
1.5.1.2注冊執業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可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
1.5.1.5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
1.5.1.6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售后不退。
1.5.2 如果招標代理機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據此,申請人可獲得延長2個工作日補充完善,重新提交資料。
1.5.3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5.4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請派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的CA USB Key數字證書(咨詢電話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標人能使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設計遠程評標服務系統傳送電子投標文件。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 。
1.6.2 集合地點: 。
1.7 費用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 142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方案設計費不下浮為人民幣 14.2萬元,全部用于投標經濟補償,分配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 2.84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20%);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2.13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15%);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4至8名的投標人 1.42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10%);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如果投標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設計費支付給中標人。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90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 下浮不少于5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注釋]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100%-方案設計階段的比例。設計費浮動幅度上下浮動不超過20%,由招標人在本公告中確定。
1.7.3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投標時暫由投標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為 (c) 。
[注釋] 從下列計價方式中選一項:
(a) 每米100元;
(b) 由投標人報價,每米不宜低于100元。
(c) 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20%。
1.7.4 工程測量費用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5%。
1.8 工期
1.8.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 5 工作日內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確定后 15 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 15 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 5 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施工過程中每星期駐現場不少于1天。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9 其他事項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3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10 招標人
1.10.1招標單位名稱: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和市政局
1.10.2法定代表人:
1.10.3聯系人***
1.10.4地址:***
1.10.5電話:***
1.11 招標代理機構
1.11.1名稱:廣州海建工程監理公司
1.11.2法定代表人: 周立杰
1.11.3地址:***
1.11.4聯系人***
1.11.5電話:***
1.12 交易服務機構
1.10.1 名稱: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設計監理部)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76
1.10.4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
1.13 招標管理機構
1.11.1 名稱: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1.2 郵政編碼、地址:***
1.11.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傳真號碼: 020-28866203
1.14 監督機構
1.12.1 名稱: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科技設計處)
1.12.1 郵政編碼、地址:***
1.12.2 電話(手機)號碼: 020-83124966
1.12.3 傳真號碼: 020-83124967
1.12.4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