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經濟開發區崔莊村還建樓共8棟,建筑面積約24000平方米,姬莊村還建樓共4棟,建筑面積約12000平方米,總投資共約3000萬元。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
一、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本次招標工程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建、安裝(具體以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內容為準)。
2、工程建設地點:郯城經濟開發區。
3、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5、日歷工期:180天
二、工程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 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四、 凡具有相應投標資質的單位,應于2009年5月8日下午16:00時前到郯城縣建設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須向郯城縣建設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交納投標保證金15萬元,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證件到山東正平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辦理資格預審事宜,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1、施工企業的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復印件留存)。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留存)。
3、建設工程計價資格手冊(副本原件、復印件留存)。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復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必須出具本公司有效勞動合同)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
6、擬承建本工程項目經理(要求三級或三級以上)近年來承攬同類型工程承發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留存)。
7、擬承建本工程項目經理(要求三級或三級以上)或建造師和施工人員(技術員)資質證書、勞動合同、養老保險憑據、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證件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均無效。
8、當地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無違法違規行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存)。
9、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存)。
10、檢察院行賄檔案查詢記錄。
以上資料復印件需裝訂成冊(加蓋投標申請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郯城經濟開發區崔莊村、姬莊村還建樓工程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本次招標需提供3份資格預審申請書。
五、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到山東正平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本工程招標代理費由中標單位支付。
六、招標日程安排:
投標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09年5月8日下午16:00時前,過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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