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WZFCG09-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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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5.01 |
截止日期: | 2009.05.08 |
招標代理: | 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人民法院會議室改造項目 |
有關盧灣區人民法院會議室改造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和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就盧灣區人民法院會議室改造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項目概況
采購編號: LWZFCG09-10100
采購項目:盧灣區人民法院會議室改造項目
采購范圍:
1.包括軟硬件設備供貨、運輸、保險、卸貨、安裝到位、調試、驗收合格、培訓及保修等。
2.包括系統的日常服務和技術保障等。
交貨地點:合肥路213號。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 在中國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和相關業務資格的供應商;注冊資金需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公司成立5年以上,且經營狀況良好;
2. 具有國家保密局頒發的系統集成涉密資質(乙級或乙級以上);
3. 具有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 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www.zfcg.sh.gov.cn)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否則其報價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三、報名需提交資料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系統集成涉密資質證書》(乙級或乙級以上);
3.《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現邀請有意向的供應商于2009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3:00~16:00時,攜帶必需文件遞交到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斜土路222號盧灣區財政局201室,近局門路)以備查驗。
五、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在對響應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后,確定合格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布招標文件。
招標單位: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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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