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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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5.08 |
招標業主: | 莆田市荔城區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福建建發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莆田市 |
內 容: | 招標范圍:按圖紙并結合工程預算 投資概算: 約250萬元 |
1、莆田市荔城區建設局擬建的莆田市荔港大道清前安置區2#擋土墻工程已批準建設?,F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工程性質: 市政工程 結構質式: /
工程規模: 詳施工圖紙 層 數: /
招標范圍:按圖紙并結合工程預算 投資概算: 約250萬元
資金來源: 自籌 建設地點: 清前
要求工期: 30日歷天 工程質量: 合格
3、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3.1投標人必須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小額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庫內的企業。
3.2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不分主、增項差別)。注冊建造師(含臨時)須是申請人本企業職員(以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含臨時)上的工作單位為準),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資質且目前無在建工程項目。
3.3近三年內,沒有被本市縣區級以上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記入不良行為的。
4、招標人將以不記名方式發售招標文件(含預算書、施工圖紙等)。招標文件(含預算書、施工圖紙)每套售價人民幣 3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標申請人于開標前不得向招標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標信息。
6、本工程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中標人。
7、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09年 5 月 4 日至2009年 5 月 8日,每天上午8 時 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 時00分至5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莆田市政府機關7號樓一層大廳)。
8、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等材料時,先給購買人開具不署投標人名稱的費用交納憑證。開標后,購買人再憑交納憑證向招標人索取發票。
9、投標人可以在網上下載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招標文件等資料進行投標,書面招標文件與網上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以書面招標文件為準,因在網上下載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招標文件等資料而產生的失誤、風險由投標人自負。
招標人: 莆田市荔城區建設局 招標代理人:福建建發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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