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WZFCG09-10102 |
---|---|
加入日期: | 2009.04.30 |
截止日期: | 2009.05.14 |
招標業主: | 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上海市盧灣區文化局和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包件一:電視監控系統 包件二:消防報警系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盧灣區文化局和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委托就盧灣區文化館電視監控及消防報警設備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項目概況
招標編號:LWZFCG09-10102
招標項目:盧灣區文化館電視監控及消防報警設備項目
本項目共分2個包件,投標人可以對以下全部包件或任意包件進行投標。
包件一:電視監控系統
包件二:消防報警系統
招標范圍:
1、包括上述包件內的設備供貨、運輸、保險、卸貨、安裝到位、調試、驗收合格、培訓及保修等。
交貨地點:盧灣區重慶南路308號。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在100萬元及以上;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并在本市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適用于包件一、包件二)
2、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施工單位核準證書》貳級或以上資質證書(省級公安廳、局安全技術防范辦公室頒發);(針對包件一)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證書;(針對包件一)
4、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證書;(針對包件二)
5、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否則其報價文件將被拒絕接收。(適用于包件一、包件二)
三、報名需提交資料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施工單位核準證書》貳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原件;(針對包件一)
3、《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原件;(針對包件一)
4、《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原件:(針對包件二)
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2009年5月8日上午9:00-11:00持上述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201室報名,符合條件者可予以報名登記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15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電話:13701988349 傳真:***
聯系人***
五、招標方將于2009年5月8日(周五)下午2點組織現場踏勘(地點:盧灣區重慶南路308號七樓,盧灣區文化館),同時有疑問的投標單位可將書面提問交于招標代理單位。
六、招標方以傳真形式發布澄清紀要,招標方發布澄清紀要的時間為2009年5月11日下午2點之前。
七、送標截止時間:2009年5月14日(周四)上午10時(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八、送標地點: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201室。(請攜帶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和法人代表委托書。)
九、2009年5月14日上午9:30-10:00時(北京時間)整于斜土路222號201室接受報價文件,本項目不舉行公開開標儀式,屆時請報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進場簽到,談判順序將按照報價文件遞交先后順序確定,先到先談,后到后談。談判時間將另行通知。
十、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地址***
電話:***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