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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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28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越秀區衛生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城市建設工程監理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室內裝飾裝修、機電安裝、消防等工程的施工,放射科的防護工程,醫療污水處理;預計發包價暫定為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 |
根據 越府[2008]41號、穗發改社[2008]106號文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 廣州市越秀區衛生局 現對洪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裝修改造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洪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裝修改造工程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越秀區衛生局
聯系人: 茹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市城市建設工程監理公司
聯系人: 王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11號、小石街3號
四、項目概況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室內裝飾裝修、機電安裝、消防等工程的施工,放射科的防護工程,醫療污水處理;預計發包價暫定為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
六、資金來源: 財政拔款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4 月 27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4 月 28 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2:00——4: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需同時具備以下(1)、(2)、(3)所述資質:(1)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2)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3)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6、投標人自2006年3月 1 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類似業績須提供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9、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2 名時,隨機抽取 12 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一)進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 30 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四、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五、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本次招標的招標監督機構署名投訴。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
十七、本招標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