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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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2.24 |
招標業主: | 泰和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泰和縣建設工程造價編審事務所 |
地 區: | 泰和縣 |
內 容: | 設計內容: 泰和大橋至澄江大道范圍堤內的道路、公交車系統、步行系統、主體廣場、綠化、亮化、強電、弱電等其它市政公用設施;堤外主體廣場、親水平臺、景觀、游園、接點、游道方案設計。 |
泰和縣濱江片區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為獲得先進的設計理念和高質量的設計成果,現將該項目中的濱江大道方案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擇優確定設計單位,有意并符合資格條件的設計單位均可報名參加投標?,F將本次方案設計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1、項目性質:泰和縣濱江區的功能為集商業金融、商務辦公、文化娛樂、市場貿易、城市休閑和中高檔居住于一體的綜合功能區,是集中體現泰和縣城市新風貌的重要標志性片區。
2、工程規模:濱江大道全長約4.32公里;
3、工程地點:泰和大橋至澄江大道。
二、設計內容:
泰和大橋至澄江大道范圍堤內的道路、公交車系統、步行系統、主體廣場、綠化、亮化、強電、弱電等其它市政公用設施;堤外主體廣場、親水平臺、景觀、游園、接點、游道方案設計。
三、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四、設計費計取及報名費:
1、本項目按投資總額作控制定額設計,設計費按投資總額2%內計取。
2、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與提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管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3、提交符合要求的報名資料后,投標報名人應交納報名費400元,報名費不退。
五、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2、投標人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規模在2公里以上具有濱水特色的綜合功能區)的設計經歷。
4、擬派項目負責人***
5、擬投入本項目建筑結構主要設計人員須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以及國家二級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其他專業主要設計人員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六、報名必須提供的資料(以下所有需要年審的證件必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年審合格才有效。所有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
2、投標人的設計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代表證明書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人親自報名不需提供委托書);
4、擬派項目負責人***
5、提供一項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止投標人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規模在2公里以上具有濱水特色的綜合功能區)的設計業績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設計合同、中標通知書、設計圖紙)投標報??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由中標候選人按名次遞補為中標人;
6、擬投入本項目主要設計人員名單(附資格證書復印件)。
7、若報名單位在報名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報名必須資料,招標單位將拒絕該單位的報名。
七、方案評標:
1、本項目評審委員會由泰和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2、由評審專家按百分制由高分到低分評出前三名投標人,第一名可獲得方案使用費3萬元,第二名可獲得方案使用費2萬元,第三名可獲得方案使用費1萬元,排名第四名以后的不支付方案使用費。
3、第一名投標人優先獲得泰和縣濱江大道施工圖設計資格,方案使用費3萬元包含在設計費中,如放棄施工圖設計資格,招標人將不支付方案設計所發生的任何費用。
4、評審委員會提出中標方案修改及深化工作建議。
5、根據評審委員會對方案評審結果確定中標人。
八、集中報名時間:于2009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止,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泰和縣招投標中心(五樓報名室)。
九、相關說明:
1、設計單位所提交的所有投標文件不予返還,業主擁有參選方案的版權及使用權,有權進行展覽、印刷等。
2、本次方案設計招標活動的解釋權歸屬于泰和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單位:泰和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泰和縣建設工程造價編審事務所
聯系人:曾女士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