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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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3.03 |
招標業主: | 南昌市市政公用事業局 |
招標代理: | 江西中昌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南昌市 |
內 容: | 高新南大道三期交通設施工程,含標志、標線及交通信號系統等,總投資金額約133.9萬元 |
南昌市高新南大道三期交通設施工程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洪發改規招字[2009]11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昌市高新南大道三期工程已由洪發改投字[2006]26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昌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昌市市政公用事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南昌市高新南大道三期交通設施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南昌市高新南大道三期交通設施工程,含標志、標線及交通信號系統等,總投資金額約133.9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且專業從事本類工程施工五年以上經驗,企業實收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具有建設部或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
2)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證范圍含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
3)投標人近三年(2006年2月至今)須具有合同金額在100萬及以上交通設施(標志、標線及交通信號系統)工程1個及以上業績(以簽訂的合同和中標通知書為準);
4)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為本單位職工。近三年(2006年2月至今)須具有合同金額在100萬及以上交通設施(標志、標線及交通信號系統)工程1個及以上業績(以簽訂的合同和中標通知書為準),允許與企業業績相同。
5)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必須在有效期內;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請申請人干2009年2月 18 日至2009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豐和中大道1318號)持單位介紹信、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針對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為 2009年3月3日9:30時00分,地點為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豐和中大道1318號)。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昌市市政公用事業局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中昌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大廈B座20樓 地 址:***
郵 編: 330000 郵 編: 330000
聯系人***
電 話: 0791-3986607 電 話: 0791-8536622
傳 真: 傳 真: 0791-853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