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0714-EMTC-3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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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1.23 |
截止日期: | 2009.02.10 |
招標業主: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招標代理: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注冊資金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招標機構)受業主委托,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銀行卡透支催收外包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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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椖棵Q: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銀行卡透支催收外包項目
采購內容: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產生3家服務提供商承擔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銀行卡透支催收外包工作;
服務期限:服務提供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12個月
?。ㄈ┥暾埲说幕疽螅ㄗ罱K要求以談判文件為準):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符合國家法律規定,進行工商稅務登記且年檢合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且有能力提供相應服務的獨立法人;
2) 注冊資金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3) 經營范圍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項:(1).銀行卡通知提醒服務;(2). 應具有信息咨詢;(3).信用風險管理;(4).商帳風險管理;(5).市場調查等業務;
4) 各談判人之間不得有任何關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上、人員上的關聯;
5)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場地,并需向采購方提供產權證或租賃合同;
6) 需自行配備滿足采購方業務需要的各類辦公必須設備(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辦公桌椅、電話、傳真機,等);
7) 應具備完成采購方委托業務所必須的電子設備和系統,操作系統應具備對呼入呼出電話的錄音和記錄電子檔案的功能;
8) 應具有熟悉銀行卡知識的常年法律顧問和不少于8名及以上的專職業務人員,需提供法律顧問聘書和律師從業執照影印件,專職業務人員須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從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9) 如注冊地不在北京,應在北京地區設有常駐辦事機構;
10) 須在本行業具有良好的業績和經驗,具有提供類似(信息咨詢、貸款風險管理、催收外包等)服務項目的成功案例;
11)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的申請人;
?。ㄋ模┥暾垐竺?br /> 有意向的申請人可按以下時間和地點進行報名,報名時應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個人身份證明:
報名時間:從2009年1月23日至2009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1217室(北京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公主墳城鄉貿易中心背面)
?。ㄎ澹┈F場考察:在報名截止時間后,采購人將對已報名的申請人進行考察,并據此確定下一步被邀請談判的申請人名單。已報名的申請人須配合采購人對其進行考察,否則將失去采購談判的資格。
?。┖笃诓少徴勁校含F場考察結束后,將向被邀請的申請人出售競爭性談判文件。被邀請的申請人須按要求購買談判文件并參加談判,有關要求及內容詳見談判邀口總公司
地 址:***
郵 編:100036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帳 號:001661080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