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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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1.15 |
招標業主: | 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龍灣大橋及引道工程起于南莊大道與佛山一環相交處,向西跨越順德水道后與南海區樵金路相連,路線全長約6.5km,擬采用一級公路標準兼顧城市快速路功能,投資總金額約8億元人民幣。 |
1. 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就佛山市龍灣大橋及引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佛山市龍灣大橋及引道工程起于南莊大道與佛山一環相交處,向西跨越順德水道后與南海區樵金路相連,路線全長約6.5km,擬采用一級公路標準兼顧城市快速路功能,投資總金額約8億元人民幣。
本次招標范圍為佛山市龍灣大橋及引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共劃分為一個合同段。投標人若中標,應根據路網規劃及目前的交通發展狀況提出遠近期相結合的實施方案。
咨詢服務內容:完成成果文件包括佛山市龍灣大橋及引道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為編制成果文件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踏勘、資料收集、現場勘察、測量、分析研究、項目專家評審組織匯報、會務,以及協助業主進行報告或文件的報批工作等。
咨詢服務時限:
(1)項目建議書和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期限:
a.自合同協議書簽訂之日起25日內向業主提交項目建議書和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初稿;
b.在通過業主組織的專家審查驗收、提出審查意見后5日內完成對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c.在報送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驗收、提出修改意見后5日內完成最終項目建議書和預可行性研究報告。
(2)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期限:
a.自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25日內向業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稿;
b.在通過業主組織的專家審查驗收、提出審查意見后5日內完成對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c.在報送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驗收、提出修改意見后5日內完成最終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3. 凡同時具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工程咨詢甲級咨詢資質(咨詢專業為公路;服務范圍須含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行業(公路)設計甲級資質,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類似項目經驗的單位均可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有意向的投標人可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原件、法人代表簽發的授權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于 2009年 1 月 8 日 15 時至 2009 年 1 月 15 日 11 時(北京時間)到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樓6樓)報名,并憑報名收據到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財會審計部辦公室(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佛陳路與一環交匯處4樓)購買招標文件,到3樓計劃合約部辦公室(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佛陳路與一環交匯處,聯系電話***
5.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項目現場考察并召開標前會議。
標前會議時間: 2009 年 1 月 15 日15:00(北京時間),地點: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六樓會議室(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佛陳路與一環交匯處6樓,聯系電話***
現場考察時間:業主將不統一組織現場考察。
6.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的規定提交5萬元人民幣投標擔保(其中2萬元為投標保證金,3萬元為投標人在本次投標過程中不“掛靠”、不“圍標”、不串標、不提供虛假資料、履行中標承諾、填報的人員按時進場的信譽保證金)。
7. 本項目招標評標辦法將采用綜合評標法。
招標人: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郵 編:528313
電 話:***
傳 真:***
招標代理: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苑路20號世紀興源大廈8層
郵 編:100029
電 話:0757-82969316
傳 真:0757-26365160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