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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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市政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南粵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工程范圍:1)東濠涌(麓湖入水口至江灣出水口段)長約4.5km;中標人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進行本項目范圍內的全部設計(包括方案設計、方案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工程招標配合、施工及保修服務等建設全過程設計和服務工作)、工程勘察及工程測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建筑園林景觀工程、截污補漏工程、清淤工程、渠箱改造工程、堤岸工程、河涌補水工程等的設計及本項目的工程勘察及測量,所有所涉及的工程招標配合、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服務、質量缺陷處理及質量保修服務工作等內容。 |
1.1 招標目的
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東濠涌綜合整治工程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越秀區東濠涌(麓湖入水口至江灣出水口段)
1.2.3 工程范圍:1)東濠涌(麓湖入水口至江灣出水口段)長約4.5km;中標人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進行本項目范圍內的全部設計(包括方案設計、方案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工程招標配合、施工及保修服務等建設全過程設計和服務工作)、工程勘察及工程測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建筑園林景觀工程、截污補漏工程、清淤工程、渠箱改造工程、堤岸工程、河涌補水工程等的設計及本項目的工程勘察及測量,所有所涉及的工程招標配合、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服務、質量缺陷處理及質量保修服務工作等內容。
1.2.4 規劃用地文件:
1.2.5 項目批準文件: 《廣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2009-2010年)任務書》及《穗發改城[2008]3號》。
1.2.6 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 約100000 萬元;其中建筑園林景觀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約10500萬元,截污補漏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約5800 萬元,清淤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約500萬元,渠箱改造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約1000 萬元,堤岸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約2500 萬元,河涌補水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約7500萬元。
1.2.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 年。
1.2.9 合同范圍:工程勘察、工程測量、方案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現場指導與監督及工程招標配合。
[注釋] 合同范圍可刪除不需要的內容。
1.2.10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09 年 3 月,竣工日期為 2010 年 3 月。
1.2.11中標確定中標申請人后,中標申請人需在政府相關部門重新確定的工程規模及工程造價的基礎上進行方案重新設計或修改,最終確定的方案以政府相關部門確認的為準。由此相應增加的方案設計費用,建設單位不另行補償。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 廣東省冶金建筑設計研究院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①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②水利行業(河道整治)設計甲級,③并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專業類(工程測量和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注釋] 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除招標時要求的資質外,申請人如無或不具備本工程其他相關專業匹配的設計資質的,可以中標后選擇經招標人同意的具備相應的資質的單位合作完成任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須由副職或以上領導擔任本項目總負責人***
1.4.6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7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必須由項目負責人***
1.5.1.1項目負責人***
1.5.1.2注冊執業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可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
1.5.1.6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800 元,由收款機構開具收據。
1.5.2 如果招標代理機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據此,申請人可獲得延長2個工作日補充完善,重新提交資料。
1.5.3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1.7 費用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
1.7.1.1本項目不設投標經濟補償;
1.7.1.2 建筑園林景觀工程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530.9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
1.7.1.3 截污補漏工程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229.18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
1.7.1.4 清淤工程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16.77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
1.7.1.5 渠箱改造工程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47.62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
1.7.1.6 堤岸工程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70.25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
1.7.1.7 河涌補水工程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288.78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 %;
1.7.1.8 上述工程設計費具體按實際工程設計造價進行結算,并以財政部門結算批準為準。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設計費(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浮動幅度為 下浮20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以政府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為準)。
1.7.3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投標時暫按陸上500米,水上1000米計算)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為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40%。
[注釋] 從下列計價方式中選一項:
(a) 每米100元;
(b) 由投標人報價,每米不宜低于100元。
(c) 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40%。
1.8 工期
1.8.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 10 工作日內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確定后 25 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 30 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 5 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施工過程中每星期駐現場不少于1天。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進場通知起計 20 日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9 其他事項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3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統一購買后分發給投標人。投標人可通過選擇satellite(衛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境。
1.9.4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10 交易服務機構
1.10.1 名稱: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設計監理部)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76
1.10.4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
1.11 招標管理機構
1.11.1 名稱: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1.2 郵政編碼、地址:***
1.11.3 電話(手機)號碼: 020-61182152
1.11.4 傳真號碼: 020-61182152
1.12 招標人
1.12.1名稱: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市政局
1.12.2 郵政編碼、地址:***
1.12.3 聯絡人: 明先生
1.12.4 電話(手機)號碼: 020-61182153
1.12.5 傳真號碼: 020-61182153
1.13招標代理機構
1.13.1名稱: 廣州市南粵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1.13.2 郵政編碼、地址:***
1.13.3 聯絡人: 馮先生
1.13.4 電話(手機)號碼:15913110211
1.13.5 傳真號碼:020-83560408
1.13.6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