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JBG2008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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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2.03 |
截止日期: | 2008.12.23 |
招標業主: | 福建省公安廳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數據服務器、存儲等 |
受福建省公安廳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對福建省公安打擊犯罪綜合信息系統運行環境建設(數據服務器、存儲等)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歡迎國內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提交密封的投標。
1.招標編號:FJBG2008049。
2.招標項目:福建省公安打擊犯罪綜合信息系統運行環境建設(數據服務器、存儲等)項目。
3.招標內容及要求(招標貨物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規格):(詳見貨物(服務)一覽表)。
4.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購買招標文件,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5.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08年12月3日起至2008年12月23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6.購買招標文件地點: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福州市華林路128號屏東寫字樓14樓綜合科) 。
7.招標文件售價:每套100元,若郵寄,需另加50元,標書售出一概不退換。省政府采購中心將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
異地購買招標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開戶名、開戶行、賬號,電匯相應的金額到采購中心賬戶,同時將電匯底單復印件及貴公司所需購買的標書編號、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8.投標保證金:投標人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供投標保證金,并保證開標當日8:00(北京時間)前到達本公告提供的賬戶上,投標保證金轉賬單或電匯單上必須注明所投標的招標編號,否則不予確認。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財務將以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開戶銀行提供的投標保證金到賬憑證為據,向投標人開具收到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投標人最遲應在開標截止時間10分鐘之前領取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領取時需提供復印清晰的投標保證金轉賬單或電匯底單復印件);投標人在開標截止時間前憑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財務開具的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向本項目開標經辦人辦理確認投標保證金已提供事宜,未經確認,視為未提供投標保證金,其投標無效。
開標結束后,保證金的退還工作按規定時間辦理。(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12.投標保證金)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口頭質疑不予接受。
10.有關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包括招標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政府采購相關網站上公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相關網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11.投標截止時間:2008年12月24日 9:00(北京時間),投標人應在此之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受。
12.開標時間及地點:2008年12月24日 9:00(北京時間),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13.本項目采購人:福建省公安廳
地址:***
聯系人:黃強、陳丁暉,聯系電話***
采購機構: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發售招標文件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0591-87819301
開戶名稱: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福州華林支行
帳號: 117130100100001915
保證金確認:林文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