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CTC-2008-1022-1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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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1.28 |
截止日期: | 2008.12.04 |
招標業主: | 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
招標代理: | 四川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中心 |
地 區: | 四川省 |
內 容: | 交警總隊警用設備(第二批) |
四川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中心受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委托,以競爭性談判方式組織“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警用設備(第二批)”政府采購,以確定本項目的供應商。本項目征求意見公告已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27日在四川政府采購網進行了公示,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參與競爭性談判并報價。具體事項如下:
一.政府采購文件編號:SCTC-2008-1022-169-04.
二.項目名稱: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警用設備(第二批)采購
三.資金來源:財政撥款和部分自有資金。
四.競爭性談判項目內容: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警用設備(第二批)的成套供貨及服務。(詳見政府采購文件技術需求附錄)。
五.本采購項目為5個包。
第一包為手持式激光測距儀;第二包為現場執法記錄儀;第三包為交通事故現場勘察車系統;第四包為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箱;第五包為摩托車樁考系統。
六.供應商應有完成以上各包內容供貨和服務相應的資質條件,并有一定的類似業績。
供應商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單位。
2.報價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
3.采購文件技術需求書中所述的其他要求。
購買政府采購文件時需攜帶以下有效資質文件并留存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包括國稅和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業績證明文件、資質證書、法人委托書及身份證明。
七.政府采購文件售價:每包300元。報價資格不能轉讓。
八.購買政府采購文件時間地點: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4日,每天9點至17點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號,四川省招標局406室;
九.報價文件應附有競爭性談判保證金,金額和交納方式見“報價人須知前附表”。
十.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競爭性談判時間:2008年12月8日14時
報價文件必須在報價截止時間前送到談判地點。供應商需在談判時派熟悉業務的代表參加競爭性談判。
十一.談判地點:四川省招標局二樓評標室;
十二.本競爭性談判邀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十三.有關本次競爭性談判事項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號 郵政編碼:610031;電話:86912387,66301245;傳真:***
聯系人***
四川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