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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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01 |
招標業主: | 彭州市葛仙山鎮人民政府 |
地 區: | 彭州市 |
內 容: | 葛仙山鎮災后重建(群柏村、楠新村、永樂村、張泉村A區、張泉村B區、建新村A區、建新村B區、楊柳村A區、楊柳村B區)安置點建設工程施工 |
[災后重建] 彭州市葛仙山鎮災后重建(群柏村、楠新村、永樂村、張泉村A區、張泉村B區、建新村A區、建新村B區、楊柳村A區、楊柳村B區)安置點建設工程施工 經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實行委托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核準文號為:彭發改招[2008]80號、82號、81號、83號、84號、85號、86號、87號、88號。
彭州市葛仙山鎮人民政府 作為比選人現在邀請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招標代理機構比選,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等級不應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甲級。不滿足最低資格要求的不能參加比選,即使參加也不得中選或中選被取消。
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業績要求: 應至少具有 5 個 房屋建筑類 (類似)項目業績。 沒有達到同類項目業績個數的招標代理機構不能通過符合性檢查。
對招標代理機構按“7.9.3招標代理機構總體評價”,比選人規定本項目的分數(C)為 40 分。
比選文件在 /和《四川日報》網站發售,比選文件收費為:網下 /元(人民幣),網上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通過網絡購買比選文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按“購買比選文件特別規定”的要求購買(可以網下購買比選文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派代表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和購買人身份證原件購買)。
比選文件發售時間為:從 2008年11月27日 起至 2008年12月01日 15時截止(上班時間),招標代理機構務必于截止時間的第二天即北京時間 2008年12月02日14時00分 之前提交代理申請書,過期不予接收。
招標代理機構在提交代理申請書時, 應當 出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否則,代理申請書不予接收。
有興趣的招標代理機構可向比選人索取項目立項、招標核準文件等進一步資料。
所有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應 編制“代理申請書”。代理申請書應該使用漢語編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代理申請書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到 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建設局二樓),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比選人有關信息:
比選人(全稱): 彭州市葛仙山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028-8533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