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榮政采[2008]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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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1.17 |
截止日期: | 2008.11.20 |
招標業主: | 榮縣河西新區管理委員會 |
地 區: | 榮縣 |
內 容: | 概述:人工挖方、錨桿、鋼筋網制安及砼工程等,詳見采購文件 |
招標編號: 榮政采[2008]111號
我中心受采購單位委托,采購《榮縣河西新區望景樓不穩定邊坡應急治理工程》,因第一次采購活動廢標,擬再次實施采購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榮縣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單位:榮縣河西新區管理委員會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標書號:榮政采〔2008〕111號。
四、采購項目簡述
1、項目名稱:榮縣河西新區望景樓不穩定邊坡應急治理工程(第二次)。
2、概述:人工挖方、錨桿、鋼筋網制安及砼工程等,詳見采購文件。
3、工期:2009年1月30日前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資金來源:財政預算經費。
5、付款方式:本工程不預付款,具體付款方式見采購文件。
6、投標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資質條件:
6-1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乙級及其以上
的企業(或事業)法人;
6-2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照)、工程資質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或地稅均可,若免稅事業法人單位可不提供此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施工取費證;
6-3其他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
五、獲取談判文件(標書)
1、發售時間: 2008年11月17日至2008年11月20日12:00分止(北京時間,工作時間內,逾期不售)。發售單位:榮縣政府采購中心(地址:***
2、 2008年11月17日下午14:30分參加了我中心開評標會的投標人,可憑標書費收據直接免費領取新標書;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其投標權利,我中心拒絕受理。
3、標書售價(人民幣):¥350元/份,售后不得轉讓,也不退。
4、購買標書時請帶好以下資格證明資料備查:
4-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國稅或地稅均可,若免稅事業法人單位可不提供此證);
4-2工程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施工取費證;
4-3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則不需此件;
4-4 若因年審或處于換、發證期間暫無法提供有效原件或復印件的,須提供發證部門出據的證明資料;
4-5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被授權人(或稱受托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則不需此件);
5、本次采購提倡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投標;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的,受托人必須是該企業的三級及以上的項目經理(或二級及以上執業建造師),否則其投標報價無效。
6、聯系人***
六、談判會、投標(報價)和定標:
1、投標(報價):投標人以書面簽到方式投標。
1-1投標起止時間:2008年11月20日13:30-14:30分。
1-2投標保證金¥20000元。
1-3投標人書面簽到時將保證金和投標資料同時遞交給招標人。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或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和投標資料的投標人,招標人都將拒絕其參加談判會。對投標人提交的證照原件,在談判會結束后退還投標人。
2、談判會和評定標:招標人將在2008年11月20日14:30舉行談判會,并現場定標。所有投標單位必須派代表參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投標截止日期: 2008年11月20日14時30分
談判日期: 2008年11月20日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