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PTGACG08-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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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1.12 |
截止日期: | 2008.11.21 |
招標業主: |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
招標代理: | 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第一包:真如、東新、長壽派出所72個監控點配套和派出所內場配套設備采購與集成 第二包:310套攝像機配套建設和已建派出所監控中心更新改造及設備集成 第三包:聯網光纜改造 |
上海市普陀區政府采購信息---有關上海市派出所道路圖像網絡體系建設(普陀部分)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委托就上海市派出所道路圖像網絡體系建設(普陀部分)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一、項目概況
招標編號:PTGACG08-101
招標項目:上海市派出所道路圖像網絡體系建設(普陀部分)
具體采購包括:
第一包:真如、東新、長壽派出所72個監控點配套和派出所內場配套設備采購與集成
第二包:310套攝像機配套建設和已建派出所監控中心更新改造及設備集成
第三包:聯網光纜改造
招標范圍:
1、包括上述包件內的設備供貨、運輸、保險、卸貨、安裝到位、調試、聯網、驗收合格、培訓及保修等。
2、包括連接上述所有包件內的技術方案設計及施工組織設計。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
投標人可以投報以上任一包件或全部。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第一包: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并在本市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常駐技術人員和搶修能力;
2、具有《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貳級資質證書及以上(省級公安廳、局安全技術防范辦公室頒發);
3、具有不少于2個類似項目案例和成功經驗;每個案例不得少于150萬元。
第二包: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并在本市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常駐技術人員和搶修能力;
具有《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壹級資質證書(省級公安廳、局安全技術防范辦公室頒發);
3、具有不少于3個類似項目案例和成功經驗;每個案例不得少于300萬元。
第三包: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800萬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并在本市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常駐技術人員和搶修能力;
2、具有《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三級以上(含叁級)資質證書(省級公安廳、局安全技術防范辦公室頒發);
3、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證書;
上述各包均不接受聯合投標;
三、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資料
第一、二包: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省級公安廳、局安全技術防范辦公室頒發《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資質證書;
3、主要類似項目清單(包括業主名稱、聯系電話***
第三包: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省級公安廳、局安全技術防范辦公室頒發《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資質證書;
3、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
以上證照原件經招標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2008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持上述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上海市曹楊路450號1501室報名,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按每包件售價20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招標代理機構: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聯系人***
電話: 15821834389 、13564840145 傳真:***
五、投標單位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可在2008年11月21 日下午2點整前以書面傳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
招標單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招標代理單位: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