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WZC2008ZC079 |
---|---|
加入日期: | 2008.11.03 |
截止日期: | 2008.11.07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錄音室設備及系統集成項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及采購人委托就盧灣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錄音室設備及系統集成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LWZC2008ZC079
項目名稱:盧灣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錄音室設備及系統集成項目
采購內容:錄音室所含設備、錄音室裝修布置設計,
包括上述設備在內的設備供貨、運輸、保險、卸貨、安裝到位、整合調試、驗收合格、培訓及保修等。
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45天內。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在300萬元及以上,經營范圍涉及音響領域;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務記錄,在上海擁有實施服務機構,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術支持服務;
3、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否則其報價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三、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以上證照原件經招標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2008年11月7日下午1:30-3:30持上述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報名,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15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13564840145 、 28865882 傳真:***
聯系人***
五、投標單位可在2008年11月10日上午9點對盧灣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國西路137號)進行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可在2008年 11月10日下午2點整前以書面傳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由招標代理單位在2008年 11月12日下午16:00點整以前以傳真形式統一解答。
六、投標截止時間:2008年11月28日上午10:00分(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標地點: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斜土路222號103室。
八、2008年11月28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整于斜土路222號103室舉行開標儀式,屆時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進場簽到,同時準備一份與投標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以及相應身份證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標人確認唱標資格,投標單位其他人員將被拒絕入場。
十、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地址***
電話:***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