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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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0.28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局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投資規模:工程預算為人民幣1022萬元人民幣 |
根據 計投資[2000]2432號的批準,廣州市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五區防滲系統與半永久道路工程施工監理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 業 主: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局
地 址:廣州市東風西路140號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地 址: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五區防滲系統與半永久道路工程施工監理
建設地點: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興豐村
投資規模:工程預算為人民幣1022萬元人民幣
建設規模:拆除中央道路的原混凝土路面、兩側水溝、路燈及土方回填;在填埋五區鋪設防滲膜,建造兩座壓實土擋壩,需作防滲處理的面積約為35600平方米;路基工程包括路面結構、排水工程、道路邊坡等。其中YA線AKO+000~YAKAO+700為水泥碎石石屑路面,YA線AKO+700~YAKI+769.49為混凝土路面,路寬約為10米。
招標內容:按招標機構提供的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及資料承擔廣州市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五區防滲系統與半永久道路工程施工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服務及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及協調等相關工作。(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三、資金來源:城建資金
四、報名時間:2008年 10月27日和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020-62791578、62791566 傳真:***
五、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3) 投標人須持有有效的《廣州市建筑業企業及工程中介服務機構登記備案證書》或承諾投標企業及項目總監在投標報名截止前已在廣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備案(有關企業在廣州市建委辦理告知性備案情況以廣州城市建設網公布為準)。
4)投標人2005年10月至今在廣州地區獨立監理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及類似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5)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企業沒有參與本項目的設計及招標代理工作;
10)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資格預審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名,取全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后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七、報名時須提交資格預審申請資料二份(一正一副,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為準),所提供的資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名及簽署“與原件相符”,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如下:
1、 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見附表一)
八、其他說明:
1、 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有權取消該投標申請人報名資格并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處理。
2、 以上各項提交資料須使用A4印刷本,紙質封面,封面標明工程名稱、投標申請人名稱,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書式裝訂(附頁碼),裝訂時書訂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膠條裝訂,否則招標人不予接收。
3、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網站,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4、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資審工作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招標單位: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