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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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0.28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貿易職業技術學校 |
招標代理: | 廣東海外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總建筑面積為46478平方米,概算投資額約5300萬元。 |
根據 粵發改社函[2007]454號 的批準,廣東省貿易職業技術學校新校區項目工程監理 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項目名稱:廣東省貿易職業技術學校新校區項目工程監理
二、招標單位:廣東省貿易職業技術學校
聯系人:許老師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廣東海外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姚工 聯系電話***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福源水庫福源大道19號
四、招標內容、規模及監理服務期:
招標內容: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建設規模:包括新校區內的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圖書館、食堂等建筑,總建筑面積為46478平方米,概算投資額約5300萬元。
監理服務期:約960 個日歷天
五、資金來源:財政撥款及學校自籌資金
六、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 年10月27日---- 2008 年10月28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七、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1)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4、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在投標報名截止前已在廣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備案(有關企業在廣州市建委辦理告知性備案情況以廣州城市建設網公布為準);
5、投標人擬派駐本項目工作組成人員至少8人,并提供所有人員的崗位證、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及自發布招標公告時間之日起向前計不少于半年的社會勞動保險證明,社保證明所屬單位必須與投標人一致;
6、投標人2005年1月至今在廣州地區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及類似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8、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9、 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10、 投標人與本項目的招標人、設計單位、招標代理均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1、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12、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投標人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 10 月28日)前,二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受賄罪的記錄;
八、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九、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須裝訂成冊并每頁加蓋公章:(一式三份,一正兩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附表一);
十、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 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