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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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 |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合肥市 |
內 容: | 物流園20#、21#、29#、30#、35#、36#標準廠房電動卷閘門尺寸為4000×4800mm,共6樘,總計115.2m2;防火門尺寸1500×2100mm,共36樘,總計113.4 m2。 |
項目編號:2008CGXX14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合肥新站區工業物流發展辦公室的委托,擬就合肥新站工業物流園20#、21#、29#、30#、35#、36#廠房卷閘門及防火門采購安裝項目以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特向貴單位發詢價函,望貴單位給予復函:
一、 項目需求:
1、合肥新站工業物流園20#、21#、29#、30#、35#、36#標準廠房電動卷閘門尺寸為4000×4800mm,共6樘,總計115.2m2;防火門尺寸1500×2100mm,共36樘,總計113.4 m2。
2、所投防火門須提供型式認可證書及相對應的檢測報告。
二、報價時間及地址:***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投防火門須提供型式認可證書及相對應的檢測報告。
四、供應商復函須知:
1、報價函應由貴單位加蓋公章。復函報價應包含:完成該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利潤、稅金、風險等。
2、供應商在報價函中應就以下條款給予說明:
(1)工期、質保期、質量等級;
(2)技術支持及服務承諾。
3、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詢價函、報價函及承諾簽訂采購合同,不得擅自變更。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采購中心概不負責,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詢價函、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4、合同簽訂前, 經選定的供應商應按合同總金額向甲方交納5%的履約保證金(期限為:竣工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五、付款方式:設備到齊,乙方安裝調試,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額的95%,余款質保期滿后付清(無息)。
六、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本項目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230001
開戶行:徽商銀行鼓樓支行
賬號:102190102100007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