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G2008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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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0.14 |
截止日期: | 2008.10.17 |
招標業主: | 新浦區國營南云臺林場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瑞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新浦區 |
內 容: | 工程規模 5.4萬平方米 |
工程編號 LYG200810002
工程名稱 云林職工經濟適用住房小區
招標人名稱 新浦區國營南云臺林場
代理機構名稱 連云港瑞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新浦區南島路北側\龍鳳路東側
工程規模 5.4萬平方米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081000201 2#、3#、4#、6#、7#、8#樓工程監理 公開招標 31 2008-10-20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招標投標中心514室刷卡
公告發布日期 2008年10月13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08年10月30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09年4月30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08年10月13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08年10月17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房屋建筑工程丙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企業業績、信譽 房屋建筑工程建設監理丙級及上以資質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要求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本工程參照連建管[2005]300號文及連建質(2007)573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總監進行投標;項目總監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工程以上的總監)
其他條件 1、擬派總監理工程師要求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本工程遵照連建管[2005]300號文及連建質(2007)573號文,項目總監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工程以上的總監且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總監進行投標); 2、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的精神。 3.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在開標后評標前進行,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審,凡企業和項目總監的資格證書、企業營業執照、符合本次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均可參加本次投標,經審查不能符合本次投標要求的,將按無效標處理。 1、具體要求如下:(一)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二)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三)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四) 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總監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五)資格后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在評標前須提供有檢察院、建設局等有關主管單位出具的無違法違紀違規等不良行為的記錄的證明材料。備注:1)此證明必須是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兩個部門分別出具,兩個證明均齊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為準,部門章無效);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關于檢察院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檢察院負責查詢; 4、本工程遵照連建管[2005]300號文及連建質(2006)637號文的精神,項目總監原則上只能擔任一個工程的總監且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總監理進行投標備注1、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總監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備注2、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公告信息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市新浦區南云臺林場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西路46-4#-1203、1205、1206、1208室 聯系人
楊玲玲
傳真 電話
0518-5110823
郵編 222003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08年10月13日至 2008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 8時 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瑞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08年10月13日至 2008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瑞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獲取 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