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08CGFX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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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9.12 |
截止日期: | 2008.09.16 |
招標業主: | 合肥市招管辦 |
招標代理: |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合肥市 |
內 容: | 1 空調 格力柜機 KFR-50LW/K(50520L)A-N5 1臺 標準服務 |
項目編號:2008CGF-X114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合肥市招管辦的委托,擬就合肥市招管辦評標室改造設備以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特向貴單位發詢價函,望貴單位給予復函:
一、 品目、規格型號及數量:
第4包:空調
序號 品目 規格型號及技術要求 數量 備注
1 空調 格力柜機 KFR-50LW/K(50520L)A-N5 1臺 標準服務
注:投標人需承諾合同簽定當日內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安裝和調試,確保使用。
二、報價時間及地址:***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
2、必須有報價產品的供應和服務能力。
四、供應商復函須知:
1、報價函應由貴單位加蓋公章。復函報價應包含:制造、運輸、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售后服務、稅金等費用。
2、供應商在報價函中應就以下條款給予說明:
(1)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2)技術支持、售后服務承諾及質保承諾;
(3)以上設備詳細規格響應說明、技術資料等;
(4)需求清單備注中的要求必須作出響應,投標供應商應確保上述證明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自行承擔。
3、采購雙方必須嚴格按照詢價函、報價函及承諾簽訂采購合同,不得擅自變更。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采購中心概不負責,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詢價函、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4、合同簽訂前, 經選定的供應商應按合同總金額向采購中心交納5%的履約保證金(期限一年)。
五、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后,由采購單位辦理支付合同款項。
六、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本項目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箱:guqingyang@hefei.gov.cn
郵編:230001
開戶行:徽商銀行鼓樓支行
賬號:102190102100007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