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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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8.12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財政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擬建的廣州財政學校新校區學生宿舍和飯堂為RC結構,2棟7層,建筑面積約:12150平方米;飯堂1棟3層,建筑面積約5178平方米。 |
一、工程名稱:廣州市財政局(廣州財政學校新校區)學生宿舍和飯堂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財政局
聯系人: 丁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聯系人:劉小姐、鄺小姐 聯系電話***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原龍歸鎮)新廣從公路西側夏良村雞鳴崗地段
四、招標內容、規模及標段劃分:
4.1招標內容:廣州市財政局(廣州財政學校新校區)學生宿舍和飯堂施工總承包,包括:
⑴ 學生宿舍和飯堂土建工程;
⑵ 室內裝修工程;
⑶ 水電安裝工程,其中:① 電氣工程以學生宿舍低壓配電房低壓柜出線起計至各終端(包含高低壓電房照明);防雷接地系統安裝;弱電系統(綜合布線),從學生宿舍首層弱電房配線架(含機柜)起至終端;② 給排水工程,給水從首層室外閥門井(含閥門)起至室內各終端,室內外排水安裝(含室外檢查井之間的雨水、污水管道及檢查井);③ 消防給水從首層室外閥門井(含閥門)起至室內各終端。
4.2建設規模:擬建的廣州財政學校新校區學生宿舍和飯堂為RC結構,2棟7層,建筑面積約:12150平方米;飯堂1棟3層,建筑面積約5178平方米。
4.3標段劃分:本工程招標不劃分標段。
五、預計發包價: 35729136.44元
六、資金來源: 廣州市財政局自籌資金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年 8 月11 日—2008年 8 月 12 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符合《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敦促有關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安函[2008]50號);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或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
4、投標人擬派擔任本工程所需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
5、投標人自2007年 4 月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3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并同時提交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6、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及擬擔任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8、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9、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10、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2008 年 8 月 12 日前 3 年內投標人沒有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認定為準);
11、投標人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
12、投標人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3、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投標人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2008年 8 月12 日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紀錄。
14、投標報名單位有關人員須按照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關于重新發布〈投標資料簽署須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簽署誠信聲明(詳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及投標申請人報名須知進行報名;
15、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6、投標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資審合格后,投標人的資格發生變化而不能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資格問題仍未解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 名,隨機抽取12 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行《關于發布〈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于重新發布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2份, 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四、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五、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工程管轄的招標監督機構]署名投訴。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及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