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BJJF-2008-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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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21 |
截止日期: | 2008.07.24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昌平區供暖服務管理處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七 鼓風機 數量與兩臺29MW鍋爐配套 八 引風機 數量與兩臺29MW鍋爐配套 九 在線煙氣分析儀 1套 |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昌平區供暖服務管理處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項目名稱:水庫路供熱廠建設工程鍋爐及附屬設備(之三)
項目編號:BJJF-2008-484
分包號、貨物名稱及數量
分包號 貨物名稱 數量
七 鼓風機 數量與兩臺29MW鍋爐配套
八 引風機 數量與兩臺29MW鍋爐配套
九 在線煙氣分析儀 1套
十 壓濾機 2臺
原公告日期:2008 年 7月 16 日
更正日期: 2008 年 7月 21 日
更正理由:應采購人要求
更正事項:將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延期至
報名時間:2008年7月22日~7月24日每天8:30~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截止時間:2008年7月24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
報名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708室
提交資料要求: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 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本單位上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如無法提供上年度審計報告,則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銀行資信證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銀行在遞交應答文件前三個月內開具資信證明的復印件。若提供的是復印件,招標采購單位保留審核原件的權利。銀行資信證明應能說明該供應商與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正常,企業信譽良好等。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4) 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僅限此公告前3個月內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保證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問題的承諾書原件(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6) 類似項目業績及近三年類似項目的業績證明(近3年同類型貨物業績表,包括對方聯系人、聯系方式***
供應商遞交的報名資料須密封牢固并在封口處騎縫加蓋本單位公章,并在密封袋(箱)上注明采購項目名稱、分包號以及“在2008年7月25日9:00以前不得啟封”字樣。遞交人須隨身攜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談判小組將對報名供應商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如一個分包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超過3家,則從該分包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供應商參加的談判。
聯系人:魯智慧、王新力 聯系方式:67125713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