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MJ200820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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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12 |
截止日期: | 2008.08.08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鼓樓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14幢樓總建筑面積212925㎡,工程控制價:361375709元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丞相坑(丞相坊)安置房工程已由福州市鼓樓區發展和改革局以鼓發改基[2008]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鼓樓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招標人為福州市鼓樓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丞相坑(丞相坊)安置房工程
2.2建設規模:14幢樓總建筑面積212925㎡,工程控制價:361375709元
2.3結構類型:框架剪力墻結構
2.4資金來源:財政撥款,已落實
2.5招標范圍:建筑工程和水電安裝工程及附屬工程(含擋墻支護等),不含樁基工程,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6工程建設地點為福州市鼓樓區五鳳街道五鳳村丞相坑;
2.7計劃開工日期為2008年8月28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0年5月22日,工期660日歷天。
2.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建設工程有關標準、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基本資格條件:
(1)具備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以上(含一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
(3)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根據《福州市關于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實行預選承包商制度的若干規定(試行)》(榕建筑[2007]108號)的規定,投標人必須是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預選承包商名錄中的企業;
(6)根據《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的規定,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人員不得處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中明確的從業限制期限內;
(7)根據《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榕建筑[2007]92號)的規定,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人員不得處在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警示期內;
(8)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號)的規定,企業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施工企業已在榕登記備案,其項目經理部人員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2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捌拾萬元(¥800,000元)的投標保證金。
3.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申請人可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環東路19號)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處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0分至5時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300元,圖紙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2700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8月8日9時0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福州市鼓樓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50001
傳真或電子郵件***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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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0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