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崇招建[2008]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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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01 |
截止日期: | 2008.07.08 |
招標業主: | 崇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
地 區: | 崇義縣 |
內 容: | 公安局交警大隊過埠中隊營房工程 |
崇招建[2008]43號
1、崇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的過埠中隊營房已由上級部門核準立項、準予建設?,F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概況如下:
⑴項目性質 房屋建筑工程 ⑵工程規模 主樓790.71㎡、附屬房85.56㎡ ⑶標準 框架 ⑷層數與高度 主樓三層、附屬房一層 ⑸招標范圍 施工圖和招標工程預算范圍內項目 ⑹項目計劃總投資 約105萬元 ⑺資金來源及性質 自籌 ⑻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⑼計劃開工日期為2008年7月31日,竣工日期為 2008 年 12月31日,總工期 153 日歷天⑽工程建設地點 過埠鎮過埠村 ⑾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 合格 標準。
3、投標申請人及項目經理的專業類別和資質等級要求:
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企業及擬派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項目經理 和具有足夠資產及能力,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的企業可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本工程不接受聯合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條件、標準和應提供的相關材料名稱:
(1)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截標后資格審查)方式;
(2)投標人必須是投標企業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3)投標者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副本)參加資格審查:
①有效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三級以上(含三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
③項目經理證及其身份證、項目經理勞動合同書、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
④法人代表委托書;
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⑥投標資格申請審查表三份,2006年版;
⑦投標企業須出具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開標前二十天內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資證明,外市企業還須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安全質量事故和無招標投標不良記錄的證明.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付工程款30%,余款經驗收合格后5年內付清。
6、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及費用:
凡符合上述資質條件并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企業,自2008年7月8日上午8:30至12:00和下午2:30至5:30,到崇義縣招標投標中心(崇義縣林業局院內林業產權交易中心四樓)以不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資料 450元/份(不含圖紙),資料售后不退。
7、有關本項目招標的其它事宜:
有關本項目投標的其它事宜,請與招標人聯系。招標人將在贛州市招標投標網縣市欄內和崇義縣招標投標中心網站公布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相關變動情況。
招標人: 崇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代表人: 陳名生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41300 聯系電話***
傳真: ∕ 聯系人***
崇義縣招標投標中心地址:***
招標投標監督單位:崇義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受理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