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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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6.10 |
招標業主: | 杭甬運河上虞段建設工程指揮部 |
地 區: | 上虞市 |
內 容: | (1)第HYHD-22施工合同段:樁號(A15K0+000~K5+0331)萬m3。 (2)第HYHD-23施工合同段:樁號(A15K5+0331~K9+221.527),全長4.188427km,主要工程內容:開挖航道土方約60萬m3,新建護岸410m。 |
杭甬運河紹興段((上虞境內))航道工程項目經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發改設計[2006]63號文批準建設,并已列入2008年度浙江省基本建設計劃,杭甬運河上虞段建設工程指揮部為該項目業主,并負責對項目的招標采購?,F決定對該項目的曹娥江段的航道疏浚、航道護岸工程的施工和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強制性資格條件和主要工程數量見浙江交通網()。
1、工程概況
杭甬運河紹興段(上虞境內)航道工程曹娥江航道疏浚、護岸工程起點為紹興塘角船閘下游引航道與曹娥江交匯處,經曹娥江至大厙船閘上游引航道,終于大厙船閘西側,樁號A15K0+000~K9+221.527,全長9.221km,采用四級航道,通航500噸級船舶建設標準。
2、本次招標分為二個施工合同段和一個監理合同段。
(1)第HYHD-22施工合同段:樁號(A15K0+000~K5+0331)萬m3。
(2)第HYHD-23施工合同段:樁號(A15K5+0331~K9+221.527),全長4.188427km,主要工程內容:開挖航道土方約60萬m3,新建護岸410m。
施工計劃工期:4個月;缺陷責任期: 12個月。
(3)第J8監理合同段為對第HYHD-22、HYHD-23施工合同段的全過程監理;預計監理服務期:20月(施工期監理8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
3、凡浙江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歷的施工企業,均可參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標。每個投標人可以參加2個施工合同段的投標(最多只能中1個施工合同段)。
凡浙江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部核發的水運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并具有同類工程監理經歷的監理單位,均可參加監理合同段的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有意向的投標人可于2008年6月3日至2008年6月10日(節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6:3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僅對施工合同段)、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復印件到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城北稱山路上虞市便民服務中心(新)三樓,聯系電話***
5、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現場考察并召開標前會議,投標人應派代表參加現場考察及標前會議。
現場考察:2008年6月11日9:00時,集中地點: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
標前會議時間:2008年6月11日14:30時,地點: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
6、投標文件送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6月27日9:30時,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送交至: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處,逾期不予受理。
7、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準時參加。
8、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辦妥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的入市交易卡(具體辦理程序請登錄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網),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9、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規定,施工合同段提交人民幣50萬元的投標擔保(銀行匯票),監理合同段提交人民幣3萬元的投標擔保(銀行匯票)。投標人必須在2008年6月26日16:00時(北京時間)之前將投標擔保匯到指定帳戶。匯款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開戶名稱:上虞市非稅收入財政專戶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紹興上虞支行
帳 號:7334110182600071618
招標人:杭甬運河上虞段建設工程指揮部
地 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舜江東路299號
郵 編:312300
聯系人***
電 話:0575-82148172、82206602、82129093
傳 真:0575-8212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