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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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6.04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真空重氮殺蟲滅菌設備1臺 |
一、項目概況:
我采購中心受使用單位委托,采購一臺真空重氮殺蟲滅菌設備,現因故再次征集報價。
二、設備主要技術及配置要求:
真空重氮殺蟲滅菌設備1臺
(1)用于殺滅檔案內各種活體蟲、蛹、卵等,不損傷檔案,無污染;
(2)容積約1.2M3,100%殺滅蟲菌;
(3)工作壓力約0.1Kg/m3,真空度約12Torr;
(4)噪聲小于50bD,含氧量低于0.1%;
(5)配制氮機生成氮氣,并自動注氮;
(6)故障響應時間小于96小時,免費保修期大于18個月;
(7)標準配置。
二、有意遞交報價文件的單位及其產品應具備: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等條件;
(2)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制造商)或有制造廠商直接授權(代理商)。
(3)已報價的單位若不更改報價,無需重新提交報價文件。
三、報價文件要求:
(1)設備報價(含主要配置報價明細,包括:品牌、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期、質保期等),報價應為上海最終交貨地完稅人民幣價格,并包含運輸、安裝、調試、培訓等費用;
(2)相關產品的詳細配置、技術性能介紹,提供產品彩色樣本、技術規格響應明細表等;報價文件均應使用中文,如果報價文件中有外文文件或資料的,必須同時提供其中文翻譯,以便核實。供應商所提供的所有技術性能規格及參數,必須與制造廠家公布的數據保持一致,同時提供技術偏離表,否則視為不符合采購技術要求;
(3)同型號市場銷售業績(上海地區、近三年);
(4)響應單位資格文件(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如果供應商所提供的主要貨物不是供應商自己制造的,供應商應提供制造廠家的正式授權證明或者提供合法獲得該貨物及售后服務支持且使采購方滿意的有關證明;
(6)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7)售后服務承諾書;
(8)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裝訂成冊,并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報價文件應在2008年6月4日上午9:30-11:00到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遞交報價文件(快遞拒收)。
(2)報價截止時間后,對收到的合格的報價文件組織開標及評審,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
(3)中標后簽訂《盧灣區政府采購設備供貨協議》,付款方式:按照盧灣區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五、采購結果通知:
采購結果將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上海盧灣區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結果公告。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63057991 聯系人***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技術規格中存在傾向性或排斥性的內容的,可以分別在報價截止時間之前直接向本采購項目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