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廣州南沙開發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的委托,擬就廣州南沙開發區政府交通車租賃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就采購標準是否具有傾向性、歧視性征集潛在供應商意見,歡迎廣大供應商對本項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見。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標項目的名稱、數量、招標項目的內容、提供服務時間要求
(一)項目名稱:廣州南沙開發區政府交通車租賃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GGPC-[2008]171
(三)數量:2項
(四)最高限價:人民幣630萬元/年
(五)服務期限:1年
(六)招標項目的內容:
1. 本項目分兩個子包:子包一需8臺大巴,預算金額為264萬元/年;子包二需9臺大巴、2臺中巴,預算金額為366萬元/年;合計630萬元/年。每個子包推薦一名中標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2. 為采購人提供服務的交通車必須為歐III或以上標準;大巴為車身長度12米以上、49座的豪華旅游客車,中巴為33座或以下的豪華旅游客車;且必須是自領行駛證之日起1年以內的車輛,為自有產權。
3. 為采購人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必須為與中標人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勞務人員,要求具備5年以上駕駛大客車經驗,由中標人負責調度管理,中標人須支付駕駛員工資以及按勞動法規定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4. 每周一至五共安排19條行駛線路,作為正常上下班車,逢法定節假日停開。
5. 除正常上下班車行駛時間以外, 所有交通車必須停放在采購人指定的地點,在南沙行政區內服從南沙區車輛管理科的調配,完成如接送人員執行緊急包含在投標總價中,采購人不對此另外支付任何費用。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營范圍含廣州市包車客運業務,須有60臺或以上自有產權大型客車;
(二)持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遞交意見時間、地點及須提交的資料:
1、遞交時間:2008年5月27日至2008年6月2日(辦公時間內)
2、遞交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一樓采購部辦公室
3、遞交的方式:以書面形式遞交
4、遞交意見的內容包括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最高限價等方面的具體意見,并請注明供應商名稱(加蓋單位公章)、聯系人以及聯系方式***
四、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南沙開發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采購人地址:***
聯系人:李小姐 聯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采購項目聯系:(020)83581646 王小姐
傳真電話:***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不對外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