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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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4.28 |
地 區: | 豐縣 |
內 容: | VI系統、主題雕塑、廣場景石、科技長廊、運動文化、走廊文化、食堂文化等。 |
受采購人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本中心對下述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名參加。報名時須填寫《豐縣政府采購項目參加報名表》,并直接或傳真至豐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報名表下載地址:***
項目名稱:校園文化建設
項目內容:VI系統、主題雕塑、廣場景石、科技長廊、運動文化、走廊文化、食堂文化等。
供應商資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1﹚投標人必須辦理了工商注冊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
2﹚投標人的主要經營范圍有須含有裝修裝飾范圍及校園文化相關建設;
3﹚有過類似校園文化整體建設成功案例二個以上,2004年以來完成同類工程業績(須提合同及驗收報告并加蓋公章);
4﹚如投標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5﹚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職業道德;
6)供應商在江蘇省范圍內有固定售后服務機構,具備相應的售后維護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資格,投標人應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以證明其符合投標合格條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8)本工程不允許轉包。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1、所有貨物均須由成交供應商提供1年或以上的全免費保修服務,保修期自供應雙方代表在工程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成交供應商負責對其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進行維修,不再向用戶收取費用。
3、接到維修通知后須立即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并在到達現場后8小時內解決問題。
4、保修期內所有服務方式均為成交供應商上門保修,即由成交供應商派人到用戶現場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成交方承擔。
5、成交供應商必須提出保修期滿后的收費維修、維護內容,費用和服務方式、范圍。
6、成交供應商應提供自已的售后技術支持中心的詳細資料,并填寫"售后服務情況表"和"售后服務主要技術人員情況表"
報名時間:2008年4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
開價時間:2008年4月30日上午10:00
開價地點:豐縣財政局四樓政府采購中心招標室(8408房間)
現場勘察:1﹚投標人應對項目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以便獲取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的資料。投標人承擔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自身費用。
2﹚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現場的數據和資料,是招標人現有的能被投標人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
3﹚經招標人允許,投標人可為踏勘目的進入招標人的項目現場,但投標人不得因此使招標人承擔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投標人應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和風險。
詢價組織單位:豐縣政府采購中心
報名及項目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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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采購單位:豐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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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