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080421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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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4.21 |
截止日期: | 2008.04.24 |
招標業主: | 米易縣國土資源局 |
地 區: | 米易縣 |
內 容: | 其他 采用A方式提交保證金的,在轉入比選保證金時請備注:米易縣國土資源局“米易縣攀蓮鎮雷家灣子地質災害滑坡勘查設計”比選保證金 |
項目編號: 20080421A8 所屬地區: 攀枝花
項目名稱: 米易縣攀蓮鎮雷家灣子地質災害滑坡項目勘查設計
發布時間: 2008年04月21日 截止時間: 2008年04月24日15時
一、本項目經 米易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關于米易縣攀蓮鎮雷家灣子地質災害滑坡勘查設計立項的批復》(米發改[2007]302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米發改比選備案〔2008〕第 23號 。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主)
米易縣國土資源局
項目名稱
米易縣攀蓮鎮雷家灣子地質災害滑坡勘查設計
建設地點
米易縣攀蓮鎮雷家灣子
實施時間
工期 60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地質災害滑坡勘查設計
建設資金
縣財政撥款
其他
采用A方式提交保證金的,在轉入比選保證金時請備注:米易縣國土資源局“米易縣攀蓮鎮雷家灣子地質災害滑坡勘查設計”比選保證金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勘察設計1 攀蓮鎮雷家灣子地質災害滑坡勘查設計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級資質且同時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乙級資質 ;
(3)其他要求:
2005年至今,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業績至少一個(合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身份證彩色復印件);授權委托書(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彩色復印件) 。
(4)本項目 接受 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 )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08年04月21日 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08年04月24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米易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 農行米易支行
賬 號: 147101040005043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勘察設計1 A.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收費最高限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二次報價 1 30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8年04月25日09時30分 ,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 米易縣政務中心發展和改革局窗口 公開舉行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米易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 米易縣
郵 編: 617000
聯 系 人: 王先生
聯系電話***
傳 真: 0812-5152361
電子信箱(E-mail): cgsd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