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SCG[2008]3號 |
---|---|
加入日期: | 2008.03.13 |
截止日期: | 2008.03.24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第一包 越野車 2 防汛搶險指揮 第二包 管道高壓疏通車 1 多功能疏通 小型吸污車 1 抽吸城市排水管道 輪式小型挖掘機 1 小范圍搶修 |
北京市房山區水務局防汛搶險專用車輛項目因前來投標的第一包、第二包供應商均不足3家,經采購辦批準進行二次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項 目 名 稱:北京市房山區水務局購置防汛搶險專用車輛項目
招 標 編 號:FSCG[2008]3號
招 標 內 容:
包號 名稱 數量 用途
第一包 越野車 2 防汛搶險指揮
第二包 管道高壓疏通車 1 多功能疏通
小型吸污車 1 抽吸城市排水管道
輪式小型挖掘機 1 小范圍搶修
詳細要求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預 算 金 額:103.12萬元
報名資料: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具有有效年檢);
(2)國稅、地稅的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權人簽字);
(4)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5)投標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銀行存款證明無效) (復印件);
注:銀行資信證明中,如注有復印、涂改無效等字樣的,投標人提供其復印件的無效。銀行資信證明的收受人必須是北京市房山區政府采購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資信證明無效。
(6)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兩個月的有效入帳票據憑證復印件);
(7)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
(8)所投產品必須有制造廠家的資格聲明和項目授權書
報名資料送達要求:
(1)供應商提交的各項報名資料均須加蓋本單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復印件的資料均應用A4紙復印。復印件應清晰整潔,在規定時限內遞交至北京市房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2)供應商遞交的報名資料應密封并在封裝處加蓋投標人公章,同時在信封上注明招標編號及“在2008年3月24日下午2:00之前不得啟封”字樣。
(3)送達報名資料時,送達人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4)資格預審報名資料中所要求的單位公章是指投標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專用章、投標專用章等無效。
遞交報名資料時間: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3月24日。
(注: 3月17日至2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月24日截止到上午11:00 北京時間 休息日除外)
資格審查時間:2008年3月24日下午2:00開始(北京時間)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E-Mail:wanghuabing_2006@sohu.com
報名資料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102401
北京市房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