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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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3.25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社保繳費專項審計;通過招標確定40家入圍單位;預算4382600元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其社保繳費專項審計政府采購項目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1.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67125713 傳真:***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崇外大街支行;
行號:5
帳號:0200000519006798276
3.采購貨物名稱、數量及預算:
社保繳費專項審計;通過招標確定40家入圍單位;預算4382600元。
4.簡要技術要求:見附件。
5. 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5.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所有條件;
5.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年檢有效;
5.3. 具有合法資格,并具備相關執業資格(需提供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書面證明文件);
5.4. 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之外;
5.5. 熟悉北京市社會保障基金業務,有能力按照招標人要求期間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要求開展審計工作,并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
5.6. 在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并在承擔有關審計工作中沒有出現重大審計質量問題、不良記錄(需做出有關聲明)和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5.7. 在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不得少于10名;
5.8. 在承辦社會保險繳費專項審計工作中,能嚴格遵守北京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保險繳費有關政策規定及招標人對專項審計的工作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招標人所管理的社會保險繳費單位的審計工作,并按照規定的格式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及重要事項說明;
5.9. 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經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5.10. 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人參加投標。
6.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08年3月4日起至2008年3月25日止(節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到下午17:00(北京時間)。
7.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708室)。
8. 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若郵購,每套加收100元,如需招標文件附件格式電子版光盤,每張50元。
9. 投標時間:2008年3月26日上午8:00—9:30(北京時間)。
10. 投標截止、開標時間:2008年3月26日上午9:30(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1. 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12. 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200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