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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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3.07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報名條件及攜帶資料 一、報名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代理商報名。 |
招標人 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內容
報名條件及攜帶資料 一、報名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代理商報名。
其他:
具有同類設備的制造或集成能力的企業;投標人的注冊資金不少于
800萬元人民幣;具有同類工程經驗和同類設備的制造或集成經驗和
能力;
二、攜帶資料
1.聯合體投標時,需提供聯合體投標協議原件。
2.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已年審合格],法人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提供上述“報名條件”中所示內容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擬選企業名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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