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市政[2007]招1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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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1.02 |
截止日期: | 2008.01.08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住宅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約1660.56萬元 招標范圍:市政道路施工等工程,具體以招標人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 |
一、 招標項目概況
招標編號:榕市政[2007]招127號
招 標 人:福州市住宅發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新店西園二期秀山路(南段)市政區間道路支路及洋下河北段工程施工監理
建設地點:新店西園二期秀山路(南段)及洋下河北段
工程規模:約1660.56萬元
招標范圍:市政道路施工等工程,具體以招標人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監理服務期要求:工期同施工期(含工程結算的初審工作)
監理費計取標準:監理費收費標準根據“發改價格[2007]670號”文件有關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20%計取。
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合格標準
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評 標 方 法 :隨機抽簽程序抽取中標人
二、資格要求
歡迎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的監理企業參加投標申請:
1、投標申請人為符合國家法律資格條件規定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具備有效的監理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3、擬派駐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在本單位注冊的有效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省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且目前無承擔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其證書上的工作單位名稱須與投標申請人的名稱一致(如有變更的,應有合法變更記錄);
4、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壹萬元整。
5、投標申請人根據榕建筑[2007]92號、閩建法[2007]15號文件規定未被依法禁止投標,且未處于不良行為記錄警示期內的監理企業、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監理部其他人員的。
6、投標申請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7、資格后審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三、報名索購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08年1月2 日至2008年1月 8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地址:***
3、要求:有意參加本項目監理投標的投標人申請人,在上述時間內到上述地點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施工圖紙等資料,投標人憑購買招標文件繳款憑證參加投標。投標人購買招標??工本費人民幣50元,招標圖紙每套售價 5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采取無記名形式。
招標人:福州市住宅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先生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91-87277031 聯系電話***
日期: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