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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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1.26 |
招標業主: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
招標代理: | 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泰安市 |
內 容: | 采購內容:4臺智能聯網信號機(含機柜)以及2臺普通信號機(含機柜)的供貨及安裝。 |
采購單位(公章):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泰城重點建設工程指揮部)
地址:泰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聯系人: 馬為強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公章):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18號三樓 聯系人: 宋玉光 聯系方式***
一、采購項目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采購項目的性質:
采購內容:4臺智能聯網信號機(含機柜)以及2臺普通信號機(含機柜)的供貨及安裝。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合格的供應商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外還應具備:(一)、若為產品制造商須具備以下資格:1、具備本次采購產品經營范圍;2、所有產品均為合格產品,產品質量性能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質量檢測認證證明;3、具有近三年內類似成功案例和良好的使用業績;4、在泰安市境內已設立(或承諾設立)售后服務機構以便于提供本地化服務。(二)、若為代理商,其聯合的產品制造商除具備上述要求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1、具備本次采購產品經營范圍,且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2、具備所提供產品生產廠家或生產廠家認可/定的經銷單位出具的銷售授權書;3、具有近三年內類似成功案例和良好的使用業績;4、在泰安市境內有設立(或承諾設立)售后服務機構以便于提供本地化服務。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07年11月20日起至2007年11月26日 地點: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財務部(東岳大街18號岱岳糧局招待所三樓) 方式:來人購買 售價:采購文件150元/份(采購文件售出不退)【 供應商領取采購文件時必須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或授權委托書、業績合同等原件以及信號機的近期檢測報告及執行標準文件(若非國標必須提供備案登記證明材料以及標準內容)等復印件?!?nbsp;
四、遞交報價文件
時間:2007年11月28日8時30分至9時0分止 遞交地點: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 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07年11月28日9時0分 公開報價地點: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
本項目聯系人: 宋玉光 謝常春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