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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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1.05 |
招標業主: | 佛山市水業集團公司 |
招標代理: | 佛山市粵輝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佛山市 |
內 容: |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或以上)的獨立法人, |
工程項目編號:粵招-07-41
1、 佛山市水業集團公司的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項目,已由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F決定對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項目——棧橋、跨堤輸水管工程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⑴ 招標單位:佛山市水業集團公司;
⑵ 招標單位性質:國有控股;
⑶工程名稱: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項目——棧橋、跨堤輸水管工程施工監理;
⑷工程規模:總投資約人民幣1000萬元;
⑸招標范圍:包括在西江外灘興建棧橋、跨堤岸的輸水管、河堤恢復及護灘工程的施工監理服務;
⑹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自籌;
⑺工程建設地點:西江干流樵桑聯圍三水金本段樁號3+100處外灘;
⑻計劃開工日期:工期要求:計劃2007年12月5日開工,2009年4月15日前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工期共計498個日歷天,其中按照水利部門要求,汛期期間西江水位高于85高程+3.75m時,必須全部停工撤離;
⑼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或以上。
3、 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4、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或以上)的獨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參建單位誠信手冊》的企業。
5、 投標申請人可憑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于2007年 10 月 30 日 9 時至2007年 11 月 5 日 16 時 30 分(北京時間)到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華五路公交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六樓)報名參加投標。接受報名單位:招標人委托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報名(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6、 向招標人遞交以下投標資格預審資料,并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⑴ 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佛山市水利工程參建單位誠信手冊》復印件;
⑵ 企業業績:在2005年—2006年同類工程監理業績復印件(以施工監理合同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竣工備案報告等為主);
⑶ 擬派出的項目總監的名單、簡歷、近三年內類似工程監理業績的復印件。并提供相應注冊資格證書和職稱證書的復印件;
⑷ 財務狀況:2005年—2006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有關說明(包括有否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的復印件;
⑸ 投標申請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⑹ 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電子郵件***
7、 資格預審申請書封面上應清楚地注明“投標申請人的名稱及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8、 資格預審申請書于報名截止日當天2007年 11 月 5 日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之前送至佛山市五峰四路二號五樓佛山市粵輝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招投一部,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9、 資格預審辦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資格評審小組,當報名單位超過7家時,評審小組從企業業績、財務狀況、綜合實力、項目總監業績等方面采用投票的辦法進行評審。當報名單位等于或少于7家但不少于5家時,所有報名單位均為正式的投標人;當報名單位不足5家時,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10、凡資格預審合格并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11、通知與確認: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傳真方式發送“資格預審結果通知”。(若因投標申請人提供的聯系電話***
招 標 人:佛山市水業集團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佛山市粵輝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528000
聯系電話***
聯系人***